八桂法苑
26-09-10 11:23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利息该如何计算?#读者来信:吴先生于2025年8月向我借钱,借条中写明借款期限为两年,同时约定了相应的利息。最近,吴先生买彩票中了大奖,就把借款连本带息提前还给我了。我计算后发现利息给的不对,要求吴先生补足。吴先生则表示利息只能计算到实际还款时为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两年借款期限支付。请问,如果我起诉吴先生,要求其按照两年期限支付利息,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专家解答

由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占有使用其资金的对价,因此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占有使用资金的时限来计算。民法典第677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你与吴先生当初仅约定借款期限是两年,没有明确约定不得提前偿还借款,那么吴先生有提前还款的权利。在吴先生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限来计算,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两年借款期限计算。因此,即使你去法院起诉,根据上述规定,法院也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