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臀案调解书#看完完整监控,很难把4岁孩子在狭窄过道跑动中的无意触碰,理解为有意识的“摸臀”。成年人遭遇骚扰理应维权,但前提是具体问题具体判断,不能跳过年龄、行为能力和主观故意,把幼童直接套进性骚扰逻辑。
当然,家长在公共场合对孩子的约束确实太宽松。孩子可以活泼,但父母必须承担管理责任,不能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就要求全世界忍耐。如果当时没有放任孩子在餐厅疯跑,这场冲突大概率不会发生。
这件事没必要变成男女对立。成年人别把情绪投射到4岁孩子身上,有娃的父母也别把“孩子还小”当成公共场合无限免责的通行证。最好的结果不是谁在网上赢了,而是双方都明白:尊重别人的身体边界,也尊重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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