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岚
26-09-09 11:50 微博认证:作家陈岚,代表作《背后》

人民调解不成记录

编号:长芙五人调〔2026〕 号
当事人:郭某良 性别 男 民族 汉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湖南省
当事人:
民族 汉 身份证号
电话:18
住址:
当事人:陈某婷 性别 女 民族 汉 身份证
住址:福建省

纠纷简要情况:
2026年8月26日中午13时许,郭某良的小孩(郭某豪,男,4岁)在长沙市佳兆业3楼大碗先生用餐因玩耍小跑过程中不慎触碰到在前台结账的陈某婷臀部,陈某婷后抓住了郭某良小孩的右侧衣领找郭某良夫妻双方理论,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纠纷。

2026年8月26日下午陈某婷要郭某良夫妻向其道歉,后汪某(孩子妈)向其口头道歉;

2026年8月27日上午陈某婷要求郭某良夫妻出具书面道歉书或录制道歉视频给其,后由长沙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组织,在长沙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民生事务办及三所一庭律师参与下进行调解,陈某婷主张是要求郭某良夫妻向其出具书面道歉书或录制道歉视频,愿意就抓小孩的衣领造成郭某豪(小孩)的脖颈损伤赔偿但拒绝对对方道歉;郭某良夫妻的主张是可以向陈某婷出具书面道歉书,但也要陈某婷出具书面道歉书给其,郭某良同时保留对其小孩的损失要求陈某婷赔偿的权利。

经多方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本调解不成记录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陈某婷 2026年8月27日
当事人:郭某良 汪某
人民调解员:李某海
记录人:
(五里牌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2026年8月27日

——网友发来的调解书全文。
拍摄原件上名字太多不好打码。
从调解书看,全过程细节就和网络传闻一样。
因为“不慎碰触”,小孩一家被薅到派出所3次,当地动用了2名律师、至少1名妇联工作人员。

真闲。而儿童遭到虐待的时候,妇联同志也能带着律师跑这么快嘛?
借着这个话题说一句到底的话,
【保护妇女儿童,本质上是在保护儿童。因为儿童是每一个族群、社会、国家的未来。
所谓妇女的优待,源头是来自全社会对儿童的优待。】

如果女性被煽动厌童、肆无忌惮伤害儿童,在公共场合压缩、剥夺儿童的生活生存空间。
这是在动摇社会和民族基础。
#摸臀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