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的孩子去香港看演讲会,要不要取消低保资格。
这件事有点麻烦(如果你看到这里就打算杠了,说明你是个傻叉)。
从规则上说,低保家庭违反了限制消费的规定,就该取消低保。
但从客观上说,低保家庭其实的确很穷,仍然是需要政府救助的。家里一个熊孩子的行为,不应当连累全家人。
说得极端一点,如果因此而取消了低保,这家人很可能就跌下斩杀线了,这是我们国家不能允许出现的现象。
所以,我的看法是,这户人家的低保需要重新核定,如果仍然符合标准,那么就应当延续低保。
但看演讲会的行为不能轻松放过,做错了事总是要承担责任的。
社保局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看演讲会的全部支出(路费、住宿、门票等),然后按照该支出额度扣除已发放的低保金。
大致的逻辑就是:你用5000元的低保金从事了超出低保范围的活动,这5000元需要扣回。
对方退回这部分低保金后,低保可以延续。否则就停止。自己选吧。
未来同类事件可以同样处理。
这也解决了一些同学的质问:贫穷家庭就不配拥有一个古奇包吗?
答案是:你可以拥有一个古奇包,但不能用低保金去买。所以,如果你花10000元买了一个古奇包,那就要退回10000元的低保补助。
完美的解决方案。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