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老黄兔
26-09-08 22:53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小男孩不可能是猥亵或者性骚扰,

但是,

小男孩如果碰到他人造成他人损害,

监护人还是要负责的。

现在小男孩碰到他人的这个事实是存在的。

那女的提出主张,

既非诬告

由于她毕竟是受到了碰撞,

故她主张小孩家长赔付合理的医疗检查费用也非勒索。

我看到的视频上,

也说到小孩的家长仅支付了70块……

这个数额,

没有超出合理的范畴。

并且,

由于那女的是抓着小朋友的衣领造成小孩的表皮勒痕,

所以,

由于确实事出有因(她的屁股毕竟被碰到了),

她也没有踢打小朋友那种明显的借故生非,

故,她也确实构成不了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倒是勉强可以适用[允悲]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