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莫让4岁男童摸臀争议陷入情绪拉扯#】#4岁幼童对性别认知并不成熟# 长沙餐厅里的一场摩擦,越闹越大。
一女子称,自己被四岁男童摸屁股,还遭孩子家属辱骂。监控画面则显示,是孩子奔跑过程中手部无意碰到,女子喝令别跑无效后将其抓住。事后,家长道歉并赔付医药费,但表示孩子并非故意,至于书面道歉等诉求,则需女子为其抓孩子时造成的损伤道歉,双方出现分歧,警方三次介入调解都没谈拢,女子便准备走诉讼流程。#4岁男童的手是碰还是摸不该情绪定罪#
这件事剥开情绪,核心问题其实很清晰:维权的前提,是尊重客观事实。
臀部被触碰,产生反感,这是正常感受。任何陌生人接触自己身体敏感部位,当事人感到不适,有权利要求对方注意,这是自我保护。
可维权不等于可以脱离事实随意定性。
监控视频已显示,这是孩童无意触碰,并非刻意骚扰。况且,四岁幼儿对性别认知并不成熟,把此行为定性成摸臀,如果往性骚扰的标签上靠,已超出事实本身。
同样必须厘清的是,有较真起诉的权利,和诉求是否合理,是两码事。
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提起诉讼的权利,可现实中,权利的滥用,往往就藏在“我有这个权利”的名义之下。当然,这不是说这件案子就属于滥用,也可能就是意见不合情绪上头,非要闹出个结果为止。但它抛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命题:当个人主观感受被放大,普通摩擦不断消耗调解、警务、司法力量,该怎样划清正当维权和无谓纠缠的界限?
而对于舆论评判来说,真正的维权,绝不是自己不舒服,就可以给对方扣上故意骚扰的帽子。
对故意骚扰坚决反击,对无意磕碰理性处理,这才是该有的分寸。如果混淆意外和故意,轻易把普通摩擦升级成骚扰指控,短期看好像是在捍卫女性权益,长远来看,反而会稀释真正性骚扰受害者的声音。未来真正遭遇恶意冒犯的受害者,反而容易被质疑小题大做。
情绪解决不了矛盾。社会鼓励每一个人守护自己的身体边界,但维权的底气,永远该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主编有态度) http://t.cn/AX0Rbyh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