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摸臀算性骚扰吗#这个世界颠了。
8月26日长沙某餐厅,一个4岁小男孩跑动中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女士,结果被指"摸臀性骚扰",双方三次调解失败,女士还要走诉讼。
说实话真的挺夸张的。一个4岁的孩子,连基本的性别意识都还没完全形成,怎么可能有性骚扰的主观故意?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就是孩子跑的时候没站稳,手蹭了一下,全程不到一秒。
法律上也说得很明白,不满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性骚扰的认定需要主观故意,4岁孩子根本不具备这个能力。用成年人的性视角去审判一个懵懂的幼童,这不是维权,是过度维权。孩子不小心碰到人,家长该道歉道歉,但上升到性骚扰,真的没必要。 http://t.cn/AX0R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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