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去查了一下迪总以及各个徒弟艺人的主页,有几点不明白,谁能给解答一下。
旗下主播这么多公司是否具独立经营实质,是否是为了享受小微企业低税率,是否恶意拆分收入,是否滥用税收优惠?徒弟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提成”“品牌使用费”“管理费”等,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师徒制的公司是否把本应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直播佣金、坑位费等,通过徒弟公司转化为“经营所得”?是否徒弟们的部分收入走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私人银行卡,不进入对公账户,导致少计收入、少缴税款?
这些公司注册地址是否有实际人员、办公场所、真实业务?徒弟公司给主播、员工发钱时,是否把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包装成经营所得,不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网红开公司在税务方面屡屡爆雷,希望迪总谨慎处理,也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责任,认真审核。@浙江税务 @浙里办 @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税务 @全国网络举报 @聊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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