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一个女的控诉4岁小孩摸她屁股的事,
从监控中看就是小孩在跑,而后她往后退了一步。小孩奔跑中怕被撞到,手往外扒拉。
就这样,她揪住了小孩的脖领子一分钟多。
而且小孩家长来了以后还不放手,
不停撕扯哔哔“你家小孩摸了我屁股”
家长第一时间肯定是否认啊。她就继续不撒手死死揪住4岁小男孩脖子。就算是碰到她屁股,也不可以上手,何况是无意中奔跑时碰到。
索要道歉,不是她动手抓伤小男孩的理由。
就很简单,她走在路上,对方不小心碰到了你,你可以要求道歉,但这不是你可以上去掐人家脖子的理由。
你动手了,就是打人了。有伤痕为证,
而且还是打未成年人。
不触犯《行政管理处罚条例》吗?
还发视频炒作——她的账号一系列各种吵架。工作生活中走哪吵哪,统统发视频。高度怀疑用这样的方式起号。
家长无奈不得不说“如果真的碰到你屁股了我让他和你道歉”
她说这一段时,等于是已经初步露出来“胜利”的得瑟感。
才把小男孩放开。
她是运气好,
遇到了讲理怕事的家长,
遇到那种脾气火爆的,真的是上去就是一个电炮,打她个乌眼青然后锁喉按在地上大喊“抓人贩子”
我也讨厌在公共场合到处乱窜的小孩,
尤其是饭店里乱窜,碰到热菜汤水就是事故!
但这不是这个女生恶意中伤,利用一个小孩碰瓷炒作理由。
以及字里行间满满的性别立场,和对男性群体的仇恨。
这在欧美会被视为“煽动性别歧视、鼓吹性别仇恨”的。
而且,她不见得是真仇恨,她大概率是在用这个炒作。
更离谱的是,
民警调解后,男童父母向女生道了歉,还赔了70多的医药费。但女生觉得不够,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甚至一家三口一起录制视频道歉。
但她自己拒绝向男童道歉,理由是男童的伤是“他自己试图挣扎造成的,不是我造成的”,于是男童父母也拒绝道歉,然后女生就“发病”了,被救护车拉走了。(就是所谓呼吸碱中毒,情绪一紧张可以倒地上喘不过气来气的样子,警方怕出事只好叫救护车)
只要是个正常人,到了这一步都算了。
她还要把事先录音的现场视频放互联网上引导对小孩家庭的攻击。
——其实我估计所谓要小孩一家书面道歉或视频道歉也是为了后续炒作一手。
还好小孩家庭没傻到这个地步。
殴打才4岁的孩子,三次调解全部失败之后,家长有权书面向派出所申请: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处理,出具正式书面处罚文书(警告/罚款/拘留,总得给一个书面结论)。
口头告知不算结案,必须要有纸质文书。(谁帮我转告一下家长)
等长沙警方一个明确态度。@长沙警事
#称被4岁男童摸臀女子已启动诉讼#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