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把父母没有提供足够的金钱和物质支持,直接化成一个问题:既然给不了我更好的生活,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问这种问题的人,很多都已经成年。
这种感受我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活着太难了,而自己好像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数。但父母没有给我足够的钱=父母不够爱我=既然给不起就不该生我,这条推理本身需要被校正。因为一旦接受这个逻辑,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普通家庭都不应该生育,贫困者也会天然失去成为父母的道德资格。到最后,这不是一种更进步的家庭伦理,而是一种非常残酷的阶层伦理:只有足够富裕的人,才配把生命带到世界上。
这不是我故作惊人之语。小红书上大部分帖子就是这种逻辑的。如果父母是钟美美父亲那样,我理解;如果仅仅是别人的爹妈更有钱,就说出你为什么要生我之类,我不理解。穷人不配生,满足不了我的需求就是你还太穷,太无能,太不努力,这些我不理解。不知道那些天天喷自己父母不配生自己的孩子,是不是真的想去给马一龙煮肘孙宇晨当孩子?真的话,加油,他们那里名额多!
从伦理上说,我们能不能把是否足够富裕直接变成一个人的生育资格门槛?
这样做,财富差异就不再只是资源差异,而是升级成人的价值差异。一个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将由银行账户决定。经济上的不平等#情绪控制# 变成权利上的等级:资源多的人不仅活得更轻松,也被认为更有资格成为父母;资源少的人不仅生活更艰难,还要额外承担你本来就不该生的道德谴责。
一对非常富有、好心的中年夫妻,和一对非常贫寒、同样好心的中年夫妻—就是爱接济本家穷人的那些,都把孩子供到了大学。只看结果,他们都完成了同一件事;但如果看这个结果占用了各自多少资源、压缩了多少自己的生活、承担了多少风险,答案很难判断吗?
给孩子足够的钱本身就没有客观终点。什么叫足够?吃饱穿暖算不算?还是必须有大学学费?必须有留学费?必须给首付?必须帮孩子完成婚礼和育儿?必须保证孩子至少复制父母的阶层,最好还能向上流动?一旦用物质条件来定义合格生育,标准几乎一定会不断向更富裕阶层的生活方式靠拢。最后讨论的就不是如何避免儿童遭受严重伤害,而是变成只有能够复制xx生活的人,才适合生孩子。
这里有两个完全不同的伦理问题:一种是让孩子生活在严重、可预见、长期且无法避免的伤害中;另一种只是无法给孩子提供最优越的资源。前者当然值得严肃讨论。父母如果明知自己无法提供基本食物、安全、医疗和照料,甚至主动让孩子承担严重风险,那涉及真实的责任问题。但不能给孩子更多和不能给孩子一个基本可接受的人生不是一回事。伦理上要求父母承担基本责任,并不等于要求父母保证孩子拥有优渥起点。
一个社会如果住房、教育、医疗和育儿成本高得惊人,本来问题应该是:为什么养育一个孩子需要如此高昂的代价?为什么基本发展机会如此依赖父母财富?可一旦指向穷人既然养不起就不要生,责任就从制度转移到了资源最少的人身上。贫困本来是一种需要被改善的处境,最后却变成了对贫困者本人的诛心之论。
当然,我也不觉得指向的纯粹是绝对意义上的穷人。我对比网上的吐槽贴,发现大部分教授家庭是满足不了那些孩子的物质要求的。
视角稍微平等一点,一个人的财富并不完全来自个人选择,它受到出生家庭、地区、教育机会、健康、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等大量偶然因素影响。如果再用这些偶然因素决定谁有资格,生育,本质上就是把运气转化成道德等级:运气好、资源多的人获得更完整的人生权利;运气差、资源少的人则被要求主动退出一些最基本的人类生活。
从权利伦理看也是一样。生育和建立家庭当然不是绝对自由,父母不能以这是我的选择为理由虐待、忽视孩子。但限制一个人的生育资格需要非常强的理由。单纯不够富裕通常达不到这个门槛,因为贫穷本身既不是伤害他人的意图,也不必然意味着孩子会拥有一个不值得过的人生。
历史上许多优生政策,正是从“哪些人更适合繁衍”这样的判断开始,例如希xx。一种非常不人道的思想,是把贫穷本身变成取消某类人基本人生资格的理由。而且,爱和资源虽然有关,却从来不是同一个变量。钱当然可以表达爱,也可以成为照料的重要工具。但有钱的父母可以极端冷漠、自私、控制,没钱的父母也可以长期照料、保护、陪伴、尊重和支持孩子。一个家庭资源有限,不等于这个家庭没有爱;同样,一个家庭资源丰富,也不自动意味着关系健康。否则我们会得到一个非常荒谬的结论:一个富裕但长期虐待孩子的家庭,比一个贫穷但尽责、温暖的家庭更有资格生育。
合理的伦理标准应该是:你是否愿意并有基本能力,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可照料、有尊严的发展环境?你是否愿意承担父母应承担的责任?你是否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自己的附属品、养老工具或者情绪容器?
发布于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