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闻 独家专访 孙宇晨首次揭秘3千万彩礼纠纷 我为何选择与女明星景甜对簿公堂?资深媒体人杜恩湖 为您报道!(受访者 供图) 采访手记2026年 9月6日晚11时11分,结束孙宇晨的交流采访下来,孙宇晨的全方位的回复和深入交流,能够感受到孙宇晨是一位三观正向的北京大学毕业的青年创业者。
2026年8月27日,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依据北京著名律师张起淮提供的信息,率先报道了90后创业者孙宇晨起诉知名女演员景甜、西安雁塔区法院已受理该案的新闻。
事件发酵之后,孙宇晨与景甜三千余万彩礼纠纷持续登上热搜。网络之上众说纷纭,部分不实传言肆意传播,对孙宇晨进行恶意抹黑,孙宇晨也由此成为全网热议的新闻人物。
事实上,早在三个多月前,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便独家了解到孙宇晨与知名女艺人景甜之间纠纷相关线索。曾先后三次撰写成新闻稿件,发送至景甜方经纪人,希望对方能够就此作出公开回应,但遗憾的是遭到景甜方面谢绝。
出于顾及景甜作为公众人物的个人声誉保护,尽量避免其陷入网络热搜风波,在看到孙宇晨方向笔者提供的五笔巨额款项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之后,笔者也曾代为向景甜方转达,希望双方能够私下协商和解,化解矛盾。
在本篇新闻报道发布之前,曾三次向景甜经纪人提出采访请求。但是,景甜一直沒有回复。
采访孙宇晨,最开始是拒绝的。但讲清面对几天来网络的多个不实传播,加上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的帮助,9月6晚 ,孙宇晨终于同意接受独家采访。
在接受采访中,孙宇晨态度十分低调,他反复恳请不要过多公开他的个人信息。孙宇晨言谈中,始终抱有与景甜和解意愿,希望双方能够私下处理:如若无法步入婚姻,便将三千余万彩礼予以退还。
遗憾的是,该和解诉求到今天未被对方接纳。
据张起淮律师介绍,后续孙宇晨已被景甜方微信、电话拉黑,沟通渠道彻底中断。万般无奈之下,孙宇晨委托张起淮律师,向景甜户籍地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雁塔区法院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自8月27日新闻发布至9月6日晚11时,该诉讼事件报道已经过去九天。面对网上层出不穷的抹黑谣言,孙宇晨始终保持克制冷静,仅发布三篇社交平台短文回复网友疑问,并未向外界完整披露这段婚恋财产纠纷的前因内情。
9月6日晚,经由张起淮律师协调沟通,资深媒体人杜恩湖通过微信连线,对身在香港开展工作的孙宇晨完成本次独家专访。孙宇晨首度完整讲述他与景甜的交往经过,以及最终走向诉讼维权的全部原委。同时针对网络流传的各类谣言一一作出回应。
以下是采访孙宇晨完整稿。
第一章 为何走到起诉景甜这一步?
问:孙先生,您好!感谢您接受本次独家专访。您与景甜女士的婚恋财产纠纷备受舆论关注,网上传言纷繁复杂。首先请您谈一谈,最终选择起诉维权,最真实的缘由是什么?
孙宇晨:(电话中轻笑)坦白讲,我并不愿意把私人感情纠葛摆到公众视野当中反复讨论。但法律有明确规定,如
果资金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给付的彩礼,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依法有权主张返还。 正式起诉之前,我们开展过多轮私下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结果。三千多万绝非小数目,当初这笔资金的给付前提,就是双方谈婚论嫁、订立婚约。后来婚约无法继续履行,这笔钱款的返还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私下和解路径走不通,我才只能通过司法诉讼维护自身合法的财产权益。 网上不少网友仅凭碎片化信息就随意定性、贴标签。在我看来,整件事的是非对错,应当交由法庭结合证据作出评判,而不是由网络舆论来盖棺定论。我起诉不是为了博取流量热度,实在是协商无果之后做出的无奈选择。
问:很多网友心存疑惑,您事业稳定,为何不把这件事作为私事私下化解,一定要采取打官司这种公开的处理方式?
孙宇晨:其实从最开始,我的第一选择就是私下和解。立案之前,我和律师拟定过多套和解方案,本意希望整件事低调处置,不对外扩散。但沟通过程里,双方对于关键事实认知出入很大,很难达成共识,和解才陷入僵局,继而走向诉讼。 不少人存在一个误区,觉得提起民事诉讼等同于炒作。打官司本就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创业者,当财产权益受损,都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权。这件事获得大量舆论关注,并非我刻意曝光;只因案件一方是公众人物,立案之后自然而然吸引了外界目光。 我理解大众普遍认为感情纠纷适合私下解决,但和解成立的基础,是双方对基础事实能够达成共识。我不能因为自身具备一定关注度,就放弃法律赋予我的正当权利,也不能因为惧怕网络非议,就放弃本该主张的合法权益。
问:情侣恋爱当中互相转账、财物往来十分普遍,为什么您坚持认定这三千多万属于彩礼,理应返还?这也是全网争议最大的焦点。
孙宇晨:这确实是整件事的核心分歧。首先要区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资金往来。情侣过节互发红包、互赠礼物、共同消费出行,属于情感层面的自愿赠与,分手之后一般无需返还。而这三千余万,和普通恋爱赠与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普通恋爱交往,极少出现如此巨额的资金交付;第二,即便经济条件优越,恋爱阶段也少有数千万量级的转账;第三,一般恋爱赠与钱款大多给到当事人本人,而这笔大额资金直接转入对方父母账户,并不符合日常恋爱相处的常态。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彩礼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定彩礼,会综合考量给付目的、金额规模、接收对象、是否存在婚约意向等多重要素。这笔钱款交付之时,双方正处于谈婚论嫁阶段,给付是以登记结婚为条件,款项直接转入对方父母账户,完全契合彩礼的认定特征。结婚的约定无法实现,彩礼依法就应当返还。
第二章、回顾感情与款项相关事实
问:能否简单梳理你们相识相恋、谈婚论嫁的全过程?双方是否达成过婚约约定? 孙宇晨:我们2025年正式确立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开始规划结婚组建家庭,双方家人也参与婚嫁事宜沟通,已经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口头达成婚约约定。2026年上半年,二人关系发生重大转折,婚约终止,正式分手。 很多人以为没有纸质订婚协议就不存在婚约。现实生活当中,绝大多数婚约都只是口头约定。在司法实践中,聊天记录、资金给付行为、两家沟通婚嫁事宜的往来记录,都可以佐证婚约客观存在,并不是必须要有书面订婚文书才算婚约成立。
问:这三千多万是什么时间交付,以何种形式给付?每一笔转账是否均已结婚作为前提?
孙宇晨:钱款给付发生在双方谈婚论嫁时期,基于二人走向婚姻的约定。金额体量庞大,在2026年1月至2月初,分多笔直接转入景甜父母的账户。每一笔资金给付,都建立在缔结婚姻的约定之上。 每一笔转账的时间、金额,银行流水都是客观凭证,全部证据材料我们已经提交受理法院。出于证据保护,原始细节现阶段不适宜在网络公开,待到正式庭审,会完整提交合议庭核查。这笔钱不属于约会消费、奢侈品采购开销,给付的前提就是婚约成婚;如果最终未能登记结婚,依法理应返还。 问:有外界观点认为该笔巨款只是恋爱期间自愿赠与,不属于彩礼。您如何区分二者?是否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作为证据支撑?
孙宇晨:不管从法律还是常理,二者界限都十分清晰。恋爱赠与目的是增进当下感情,不附加结婚条件,金额一般匹配情感表达,钱款大多给到当事人本人,分手后不用返还。 彩礼则是以未来登记结婚作为附加条件,金额普遍较大,多数交付女方父母,属于婚约对应的财物安排;婚约无法兑现,便产生返还义务。正常交往逻辑下,很难会无偿向对方父母转账数千万元,单纯当作恋爱馈赠,情理上很难成立。 银行流水、聊天沟通记录,都是交易发生之时就留存下来,并非事后刻意搜集,我们已经整理完整提交法院。事实真相,最终依靠法庭举证质证予以认定,而不是网络上各式各样的猜测。
问:孙先生,你本次诉讼为为什么将景甜父母一同列为被告?不少网友难以理解。他们是否参与婚嫁沟通、接收涉案款项,列为共同被告的法律考量是什么?
孙宇晨:彩礼本就是婚嫁习俗里两个家庭共同参与的事项。涉案三千多万资金,直接支付至景甜父母账户,由二人实际接收占有,同时也参与婚嫁相关事宜沟通。
从法律层面来讲,婚约财产纠纷之中,彩礼的实际接收人,可以依法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返还责任。钱款直接给到父母,父母是资金实际占有主体,如果只起诉恋爱当事人,容易出现财产主体错位,后续判决执行也会存在阻碍。这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诉讼安排,并非刻意扩大追责对象。
第三章 案件进展与代理律师选择
问:案件目前在西安雁塔法院立案,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尚未进入实体审理。请介绍案件当下进度,以及你们的应对方案?
孙宇晨:案件现阶段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审查阶段,还没有开庭实体审理,法院尚未就款项性质、是否应当返还做出任何实体层面的认定。 我方立案遵循被告住所地管辖相关法律规定。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正当行使程序权利,对此我表示尊重。张起淮律师及其助理已经向法院提交全部针对管辖权异议的答辩材料,静待法院出具裁定。走完该道程序,案件才会进入实体审理环节。现阶段我不在网络对案件实体事实发表定论,一切遵从司法程序推进。
问:您委托张起淮律师及其团队代理本案,看重对方哪些特质?对于本次财产返还诉讼,有着怎样的心理预期?
孙宇晨:选择张起淮律师和助理代理此案,首先看重张律师在行业内的专业声望;其次他办案严谨细致,专业功底扎实,对待案件尽职尽责。代理过程能够站在当事人立场权衡利弊,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恪守律师执业道德。 同时张起淮律师办理过多起婚姻家事、大额婚恋财产纠纷,办案经验丰富,面对复杂案件能够坚持推进,这也是我委托其团队处理本案的核心原因。 我不会对外空谈必胜,诉讼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取决于法庭对证据的采信以及法律条文适用。我们提交的流水、沟通记录等材料,对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清晰。我的期待就是法院尊重事实与法律,客观认定三千余万款项的性质,作出公正裁判。
问:您已经申请财产保全,这么做的核心目的是什么,是否担忧钱款难以追回?
孙宇晨: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原告依法可以行使的常规权力,主要作用是避免涉案资金被转移、隐匿,保障即便后续胜诉,判决也能够顺利执行,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执行款项的局面。 并不是预先判定对方一定会转移财产,只是法律赋予的风险防控手段。本案标的巨大,听从律师建议申请保全,属于常规诉讼风控手段。要说完全不担心后续权益能否兑现,并不现实,这也是申请保全的考量。保全申请能否准许,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
问:结合本案,在您看来婚恋大额财产返还的司法裁判参考哪些标准?
孙宇晨:最高法出台过彩礼纠纷专门司法解释,法院裁判不会只看金额大小,会综合给付目的、婚嫁风俗、交付场景、资金规模、收款对象、是否谈婚论嫁、有无共同生活等多重因素综合判定。 简单来说:节日红包、礼品、日常消费,属于普通赠与,分手无需返还;大额资金、交付对方家庭、发生在谈婚论嫁阶段,又没有对等财物回馈,更容易被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彩礼;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则应当返还。 如今高净值人群、公众人物之间婚恋大额资金往来愈发多见,很多人分不清恋爱赠与与彩礼。双方口头商议婚嫁,却不提前厘清款项性质,感情破裂之后,极易爆发巨额财产矛盾。法律不会干涉真挚情感,但不允许用感情模糊财产边界。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分清是无偿赠与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给付,是对双方共同的保护。
第四章 回应舆论与网络各类谣言
问:景甜一方曾对外表态,认为本次诉讼是借艺人名气碰瓷炒作,面对该质疑,您如何回应?
孙宇晨:“碰瓷、炒作”只是舆论层面评价,不属于法律定性。本案已经法院正式立案,具备明确诉讼请求、完整证据材料,是真实的民事诉讼,并非刻意策划的炒作事件。 我不否认对方是公众人物,案件自带流量,但不能颠倒因果:并不是我制造纠纷博取热度,而是真实财产纠纷发生之后,身份特殊性引来舆论关注。如果我的初衷只为炒作,便不会开展多轮私下协商,等到协商全部碰壁之后才提起诉讼。 网上充斥大量针对我的人身攻击与道德评判,不少网友不了解完整背景就直接站队。大众天然更容易共情公众人物,这点我可以理解,但要把情绪和法律事实分离开。我起诉的诉求只是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舆论热度并不会为我的事业带来正向收益,相反我和团队长期承受大量网络攻击。如果可以选择,我并不希望这件事暴露在公众视野。
问:有媒体提出“小作文式诉讼”的说法,认为一边起诉,一边在社交平台发文、曝光私人交往细节,存在舆论干预司法的嫌疑,您是否认同?
孙宇晨:我并不认同舆论施压司法的说法,但能够理解外界产生这种观感。我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带有文学表达属性,部分内容标注过虚构提示,不能等同于提交法院的正式证据;全部法定证据单独移交司法机关,庭审裁判只以卷宗材料为准,不受网络言论干扰。 我不存在借助网络去影响法官裁判的想法,司法主战场是法庭,不是互联网。往后我会更加克制,不再于社交平台披露私人交往细节,全部事实交由法庭举证质证。媒体提出的该点反思我予以接纳,不应当在网络完成舆论审判,静待法院出具裁判文书即可。 问:网络流传观点,分手背后另有隐情,纠纷不止财产一层。能否讲讲二人分手的真实原因?
孙宇晨:感情走向终结,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双方在三观、未来家庭规划方面分歧较大,婚约没办法继续推进。但本次诉讼审理的核心,仅限于财产返还,也就是三千多万该不该返还。感情当中孰是孰非,不属于法庭审理范畴,我也不想在网络反复撕扯私人情感纠葛。 感情已然落幕,纠结对错意义有限。从法律角度看,彩礼返还的核心评判标准是是否办理结婚登记,而非判定分手是谁的过错。哪怕感情破裂双方均有责任,只要款项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的彩礼,又没有登记结婚,返还的法律基础就客观成立。 问:事件发酵后,大量断章取义的谣言和恶意解读传播,哪些不实传言是您最希望澄清的? 孙宇晨:网上传播最广的主要有三条谣言。 第一,造谣我起诉只为蹭热度、借官司牟利。事实恰恰相反,这波舆论带给我的大多是网暴与名誉损伤,不存在任何商业收益,我的诉求仅仅是拿回法律支持返还的财产。 第二,传言我索要两亿元天价赔偿。起诉状诉讼标的仅三千余万元,网传两亿索赔,属于后期人为编造加工。 第三,性质最为恶劣,编造我是猎狐对象、红通人员,衍生出我出逃、遭到香港通缉等一系列说法。这些说法没有任何官方文件支撑,纯属虚假信息。8月31日本人本人就在香港,相关传闻并不属实。 不少谣言先从境外社交平台流出,再回流到国内博取流量。造谣者熟知相关法规,刻意控制浏览转发数量规避刑事追责。即便达不到刑事立案量化标准,该类造谣行为同样构成名誉侵权。 放任恶意造谣,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漠视。针对造谣账号,我方已经提起多起民事诉讼维权;对于涉嫌刑事诽谤的主体,已经启动刑事举报控告。同时网上充斥大量污名化谩骂,许多网友不等判决结果就先行定罪。希望广大网友分清情绪与客观事实,不要用网络谩骂替代司法审判。
第五章 风波带来的反思与婚恋启示 问:作为90后创业者,您过往深耕商业、公益领域。本次婚恋纠纷全网发酵,对您事业、口碑、整体布局带来哪些影响? 孙宇晨:负面影响客观存在。很多舆论绕开财产法律争议,直接进行道德评判,部分声音刻意把私人婚恋纠纷,和我的商业项目、公益事业强行绑定,断章取义损害个人口碑,团队也需要分出大量精力处置舆情。 但我会做好边界切割:婚恋财产纠纷属于民事家事,应当和企业经营、公益规划剥离开。事业推进、公益项目不会因为本次风波停滞。这件事也让我体会到,即便是依法维权,同样要承受巨大舆论压力。但不能因为惧怕网络非议,就放弃自身合法权利。
问:您如何看待当下娱乐圈、高圈层群体频繁出现大额财物往来、婚恋财产纠纷的现象?
孙宇晨:高收入、公众人物的交往当中,大额资金往来越来越多见。很多人恋爱时刻意回避财产约定,口头商谈婚嫁,大额转账却不留书面确认。感情破碎之后,极易爆发巨额财产矛盾。 感情是感性的,财产归属却是理性的,大量纠纷根源就在于把二者混为一谈。不管是普通人还是高圈层人群,适用同一部法律。谈恋爱可以不计较得失,但面对大额资金往来,就应当分清是无偿赠与,还是附结婚条件的彩礼,这并不是算计,而是双向保护双方当事人。
问:大量年轻网友在关注本案,当作婚恋参考。对于恋爱大额财物往来、婚前财产界定,您有什么建议?
孙宇晨:第一,恋爱互赠小礼物、节日红包表达心意无可厚非。一旦涉及大额现金、房产等重大资产,不要只依靠口头默契。
如果属于彩礼,尽量留存沟通证据;如果属于无偿赠与,双方最好达成共识,不要把财产隐患埋藏在感情之中。 第二,感情和财产要理性区分。很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但提前厘清大额款项性质,反而能够避免分手之后激烈冲突。
第三,如果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向对方父母进行大额转账,要清楚该笔资金在司法实践当中很大概率被认定为彩礼,一旦无法登记结婚,存在返还风险;收款一方同样需要明白,婚嫁性质的大额钱款不等于可以无条件占有。 第四,如若产生财产纠纷,优先协商和解;协商无果,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也要守住边界,不要靠曝光隐
私实施舆论攻击。
第六章 对案件走向的态度与总结发声
问:时至今天9月6日,您如何看待这场纠纷未来走向?双方还保留和解的可能性吗? 孙宇晨:和解通道并未关闭。我并非一定要走完全部庭审流程。如果双方尊重客观事实,在法律框架之下达成公平合理的方案,我愿意接受和解,终结本次诉讼。 但和解存在前提,必须尊重这笔款项对应的基础事实与法律定性,不能要求我方直接放弃合法诉求。倘若和解无法达成,我们会走完全部司法流程,尊重法院最终裁判。无论判决是全部支持还是部分支持,我都会接受司法结果。
问:历经热搜风波与司法维权,您个人最大的反思是什么?
孙宇晨:最大感悟就是,感情一旦叠加巨额资金,风险便成倍放大。哪怕双方当下真心相爱,也要正视人性边界与法律规则,不能因为投入感情就忽略财产权责划分。
这段感情已经成为过往,我不希望各方持续被这件事消耗,期待得到一份法律层面的了结。
问:最后,面对全网关注此事的网友与媒体,您还有什么想要公开发表的内容?
孙宇晨:想对所有关注事件的网友说,请把八卦情绪、个人好恶,和法律事实区分开来。 我尊重曾经的这段感情,不会全盘否定过往。但三千多万涉案款项,是基于婚约给付的彩礼;婚约无法履行,我依法主张返还,是每一位公民享有的正当权利。 网络可以自由讨论,允许不同观点并存,但在法院出具生效裁判之前,拒绝网络私刑,不要用谩骂替代证据评判。恳请大家尊重司法程序,静待法庭对证据作出认定。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我都会坦然接受。
感情聚散本属寻常,财产是非应交法律评判。
第六章 资深媒体人杜恩湖结尾提问
问:在众多媒体提问、全网各种猜测之中,有没有一个很少被问到,但您希望告知大众的事实?
孙宇晨:很多人默认提起诉讼,就代表满怀怨恨、意在报复。实际上我发起诉讼,核心是主张自身财产权益,不是为了泄愤。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则,保护的不只有出钱一方,同样约束收款方。法律本意,不允许借婚约无偿占有大额财物,实现婚恋双方公平保护,并不是单纯偏向给付钱款的一方。 舆论大多看热闹站队,很少去讨论:什么样转账依法应当返还,什么样财物交付无需返还。我希望大众借本案读懂婚恋财产的法律边界,而不只是当作八卦吃瓜。
问:后续您会不会持续对外披露案件进展?这场诉讼,您坚守的底线与原则是什么?
孙宇晨:往后我不会在社交平台泄露案件细节、证据材料。案件程序节点,以代理律师、法院公开信息为准,我不会私自放出庭审内部材料,防止舆论干扰审判。
我的底线十分明确:第一,全部行为恪守法律,诉求与证据均在司法框架之内;第二,追求基于事实法律的公正结果,和解、判决两条路径均可,但不会无理由放弃合法财产权益;第三,敬畏法庭,绝不借助网络舆论绑架裁判。是非曲直,一切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资深媒体人杜恩湖:感谢孙宇晨先生今天晚上接受本次专访。您的回复全面客观,占用您宝贵时间,再次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