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
26-09-06 20:35 微博认证:学者,专栏作家 微博乡村振兴助威团成员 财经博主

“某投资界大佬与90后女孩不伦恋,后刑事报案,女孩被判14年……”
——90后,如果是1990年的,已经36岁;哪怕是1999年的,也已经27岁;还“女孩”?
更何况这女人已经多次怀孕、流产。
现在的报道对女人称呼何其幼稚、何其混乱、何其违反常识逻辑! ​​​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