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卖黄金所得12.4万被跨省冻结#
北交大的研二学生卖自己存的黄金,12.4万刚到账,卡就被湖南警方冻结了。北京警方都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证明人家没犯罪,结果那边硬是三个月不给解冻。现在连学费都交不上,实习也黄了。
只能说,呵呵。
人家正经卖家里收藏的金条,闲鱼上挂的,线下当面交割的,钱货两清。后续证实面交买家是个跑腿的,打过来的钱是电诈赃款。这学生从头到尾啥也不知道。结果黄金没了,钱也冻了,学业也搭进去了。
从反诈的角度看,涉案资金流入账户,冻结是标准流程。
可问题是,北京警方都查清楚人家没犯罪事实了,你湖南那边还拖着不给结论,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这12.4万要是最后被划扣还给诈骗受害人,那这学生呢?黄金被骗子拿走了,钱又被追缴了,他做错啥了?
【善意取得】这四个字,法律上是有的,但落到实际操作里,普通人想证明自己"善意"忒难了。举证责任全压在你身上,异地维权成本又高,等于逼着老实人吃哑巴亏。
反诈没错,追赃也没错。但不能因为要保护被骗的人,就让另一个完全无辜的人替犯罪分子买单。这逻辑说不通。
之前卖二手手表就有过不少这类案子,货主钱货两空。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