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成律师
26-09-05 21:35 微博认证: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网络造新词“王崟忮华”引发热议,玩梗造词边界在哪?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 @周兆成律师 。

粉发女孩郑灵华遭网暴离世的事件,很多人都记忆犹新。最近网络上衍生出一个新词“王崟忮华”,取自案件双方当事人名字,用来指代出于嫉妒,造谣网暴、构陷摧毁他人的行为。这个新词的出现引发巨大争议,有人认为是铭记悲剧警示网暴,也有人担忧拿当事人姓名造梗会衍生二次伤害。今天我们聊聊网络造词玩梗,法律边界到底在哪里。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网络造词不能突破人格权保护底线。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名誉权。直接使用真实当事人姓名拼接网络新词大规模传播,如果会指向特定自然人,就存在姓名侵权风险。即便是出于批判网暴的初衷,也不能随意消费当事人姓名,要警惕悲剧事件被网络玩梗消解。

第二,隐晦化、缩写式网暴,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今网络暴力不再是直白谩骂,大量使用新词、谐音、暗语进行人身贬损。法律判断是否侵权,不看用词是否直白,而是看能不能指向特定人、是否造成社会评价降低。暗语梗一旦大范围传播,一样构成名誉权侵权 。

第三,区分舆论批判和人格侮辱的边界。公众有权利对网暴施暴者的行为进行道德批判、法律评价,这属于正当舆论监督。但批判不等于可以随意拿他人姓名编新词、玩梗狂欢,正当谴责和人格戏谑,二者的法律界限要分清。

第四,网暴行为对应的完整法律后果。实施网络暴力,民事层面要承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情节严重,比如大量传播、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后果,还可能触犯侮辱、诽谤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网络平台有义务及时处置这类侵权内容 。

在这里给大家几点实操提醒:
1、面对社会悲剧事件,可以理性反思批判,但尽量不要拿真实当事人姓名拼接造梗、玩网络段子,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2、遭遇暗语、缩写、新词汇形式的网络暴力,及时截图录屏完整固定证据,向平台举报要求下架处理。
3、平台拒不处置侵权内容,可以起诉平台,要求平台披露侵权用户真实身份,进一步维权追责。
4、网络发言守住底线,不要跟风转发具有指向性的贬义新词,你的随手转发,可能就是网暴链条的一环。

周兆成律师提醒:
我们铭记网暴悲剧,目的是拒绝网络暴力,而不是制造新的网络梗。抵制网暴,不能用网暴的方式去反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直白辱骂,还是隐晦造词,越过人格权红线,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大家好,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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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