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大有能源子公司需补缴税款3.35亿元】9月3日,大有能源(600403.SH)发布子公司涉税事项公告,其两家三级子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存在偏差,根据阿克苏税务部门整改要求,需补缴2022年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及对应滞纳金,合计约3.35亿元。
对此,大有能源相关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回应称,本次涉税事项所有信息以公司公开公告为准。公告显示,目前该事项仍处于沟通处理阶段,最终处理结论尚未正式认定,现阶段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http://t.cn/AX0opo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