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解释一下#女子接收诈骗犯男友261万判不用还# 这个案件。
对于这种追索资金的案件,最好的办法不是走民事起诉,而是在公检法办案的过程中,让公检机关走追赃流程。
因为在民事诉讼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几乎全部在起诉方。
但是在刑事追赃中,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去追赃,只要启动追赃流程,这个钱基本都会被追回来。从理论上来讲,追赃流程只有在遇到“善意取得”时,才会停止。但法律对善意取得有界定,一是要求受让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完全不知情,二是要求受让人支付市场对价。
像这种在恋爱过程中的转账,很容易被认定为不符合善意取得。
而且,这还只是理论上的。到了实操中,只要公安启动了冻结资金的程序,则后续很难解冻,不然属于冻错款,变成办错案。
但是走民事诉讼的话,民事法官的思维逻辑和办案方式,跟刑事流程中的公检法工作人员,是不一样的。民事法官会去看证据,以及看举证责任。这么一搞,起诉方想要获胜的难度便大了。
而且,新闻中说这几个人是按照不当得利去起诉的。
被告只要证明不是不当得利,则原告的这个诉请便悬了。
法律是一门技术,打官司是有技巧的。#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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