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内地女主播张某,网上认识一名男网友,相约赴澳门见面游玩。8月24日二人在澳门碰面,之后一起进入酒店房间并自愿发生关系。
事后张某向男子索要两万港元筹码,遭到对方拒绝,双方爆发争吵,两个人几乎同时报警。
张某报警谎称遭到对方强奸;男子则报警称自己被纠缠骚扰。
澳门司法警察局调取酒店监控、聊天记录,同时做了法医身体检查。监控显示女子进入酒店全程神态放松,没有挣扎抗拒;法医也没有检出遭受性侵的伤痕,口供与客观证据矛盾,谎言被戳穿。
张某因涉嫌诬告罪被拘捕,案件移送澳门检察院等待司法审理。
报道称澳门近期已经发生多起同类案件:男女发生关系后钱财谈不拢,女方就报假强奸,试图以此胁迫对方赔钱。
按照澳门法律,诬告他人罪名成立最高可判三年监禁;若诬告造成对方被关押,量刑会进一步加重。
澳门警方会认真对待性侵报案保护真正受害者,但刻意捏造案情报假警,本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澳门第四起诬告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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