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say Clancy的案子能够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还是因为部分业内人士/大众对抑郁症的另一些病理学表现了解太少了,有一种行为叫做“怜悯性杀亲”或者“扩大性自杀”,该案就符合这个特点,讨论阴谋论很没有必要。法庭辩论的焦点也是刑事责任能力,辩方认为她作案当时不仅有严重的抑郁情绪,还有继发的精神病性症状,认为应该因病免责,检察官则认为她作案有计划、选择在丈夫离开后实施,怀疑她的能力是否受损。这其实是个挺常见的辩论,大陆法系的专家意见一般会认为该情况是辨控能力受限,当事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在此基础上量刑,英美法系则要看法官如何根据专家证人的报告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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