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发布了两个和房地产间接与直接相关的信息,一个是地方附加税立法,上次解读过了,另一个是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现房销售文件,这个没有多少关注度,因为之前已经开始鼓励现房销售了,本质是利空,所以现在不会有太多宣传的。这两个信息都是关系房地产政策导向的,潜台词都是将放弃土地财政的主导地位,转向房地产的税收财政和居住功能,这种政策转向的主要原因大家都很清楚,土地财政市场基本消失了,只有一线城市还能靠城投和央企合作保留一些主城区的土地财政,但实际上扣除拆迁成本的话,政府基本也是无利可图的,只是为了炒作房价,土地财政的实际意义已经不大了。
被迫放弃土地财政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寻找新的财政来源,现在地方财政已经非常拮据,房地产税的立法可能会很快推进,将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之一,可以快速补充各级地方的财政短缺,至于对房价的冲击,现在已经不会有太大意义了,反正大部分人已经跌麻了,该住的还得住,该卖的已经卖了,多套房还不卖的基本都是不缺钱的,所以推出房地产税的时机基本成熟了。
房地产税在开征初期,大部分正常自住房屋一般不需要缴纳税款的,都属于免税范围,但有多套房或超面积住房的人,都需要缴纳税款,这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调节,无持有成本长期持有大量不动产的人,本身就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缴纳费用也是应该的。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全国联网,房地产税应该也是全国联网的,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主居住地,然后获得免税额度,如果在其他地方还有房,会按当地标准向房屋所在地缴纳房地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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