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职,谁来承担责任?
#596万法拍精装别墅收房却损毁严重##女子买法拍别墅2年无家可归#
苏女士花近600万从长沙市望城区法院竞得一栋精装别墅。
收房时彻底傻眼了,室内多处损毁,已然面目全非,甚至连马桶都被挖走。
标的物注明“精装”,正常的理解是可以拎包入住,却不料如此破败不堪,望城区法院这般糊弄竞拍人,原因何在?
在该次法拍前,苏女士曾请求实地查验,但被法院拒绝。这说明,法院是知晓别墅现状的。
明知拍卖标的与实际不符,为何还要标注“精装”?这里没有故意欺骗的成分?
房子拍到手却不能入住,已经支付的拍卖款也被债权人分走。即便中院改判亦是一纸空文,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法院是独立司法机关,不接受控告、审判,难道竞得人活该倒霉?
如果法院都如此不负责任,司法公信力又从何谈起? http://t.cn/AXpgBb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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