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赴韩参加毕业典礼的中国女留学生不幸遇害,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同为中国籍的大学讲师。由于韩国已近30年未实际执行死刑,许多中国网友在愤怒之余,纷纷呼吁将凶手引渡回国,按中国法律判处死刑。
🧑⚖️ 案件与管辖权:为何大概率在韩国审理
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文文(化名),8月14日抵达韩国大邱加图立大学领取毕业证书,原计划23日回国。20日晚与朋友分开后失联,25日被发现死于庆山市一名30多岁中国籍男子郑某的住所内,郑某后被警方逮捕。嫌疑人供述于20日凌晨将受害者杀害,他据称是受害人就读大学的讲师,曾教授过《康复治疗学》和《神经解剖学》等课程。目前韩国法院已以“存在逃跑可能性”为由,正式对嫌疑人签发逮捕令,将其羁押。
根据国际通行的属地管辖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享有首要管辖权。因此,该案将由韩国司法机关进行审判。中国《刑法》虽也规定属人管辖,但实践中犯罪地国优先,中国通常不会在韩国已启动刑事程序时强行介入。
🔍 引渡回国:法律上的可能与现实困难
虽然中韩两国早在2000年就签署了《引渡条约》,并在2002年正式生效,为引渡提供了法律基础,但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困难:
“死刑不引渡”的现实障碍:韩国是“实质性死刑废除国”,很可能以请求方(中国)可能判处死刑为由,要求中方作出不判处死刑的书面承诺,将其作为同意引渡的前提。
司法程序障碍:由于嫌疑人已在韩国被捕并进入司法程序,韩国司法机关正在对相关犯罪进行追诉,根据引渡条约第四条,这也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之一。
引渡可能性:综合来看,律师普遍认为在本案中,将嫌疑人引渡回中国的可能性较低。
⚖️ 刑罚预期:为何网友担忧“难判死刑”
韩国法律虽仍保留死刑,但自1997年12月30日以后,已近30年未对任何罪犯执行过死刑,国际特赦组织已于2007年将其列为“实质性死刑废除国”。
因此,参考近年韩国司法实践,该案嫌疑人若罪名成立,最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长期有期徒刑,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可能性极低。中国驻釜山总领馆已要求韩方彻查严惩,并为家属提供领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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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