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老人遭索赔完整视频#好熟悉的配方。彭宇案那碗冷饭,晃荡了快二十年还在有人端。这回湖南祁东又端上来一碗,标价1.9万。
先讲事实。8月17号,祁东一个老人进棋牌店歇脚,身子一歪晕过去了。店主肖爱华上去扶,自己还摔了一跤,爬起来接着把人往医院送。人没救回来。家属来了,开口要10万。最后在派出所和司法所调解下,店主被迫掏了1.9万,名目叫"人道主义补偿"。官方后来确认,店主没过错,不担责。
彭宇案我印象太深。我刚毕业那会儿就有人在翻,企图证明法院判决的正确性,前前后后不少于三次翻案尝试,回回灰头土脸草草收场。到今天,彭宇案还是"好人没好报"的招牌案例。它符不符合事实另说,它合了社会认知。
民法典倒是写了条好东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白纸黑字。结果呢,好人条款和好人一样沦为摆设。条文躺在法典里,老人躺在路中间,街上的好人还在观望中瑟瑟发抖。
这次祁东的事,有关部门做了一件和彭宇案一模一样的事。通报了经过,公布了真相,告诉公众店主没错。然后呢。然后没了。家属白索了10万,最后到手1.9万走人,连句批评教育都没见着。
公众要的从来不是这个真相。真相早摆在那了。公众真正想知道的,是那个开口要10万、最后落袋1.9万的人,会不会被追究。讹人有没有代价。这才是关键。
职能部门给不出答案,公众很单纯,只能用脚投票。以后谁还敢扶。店主是不是好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下次我伸手扶了,对方家属会不会也来这么一出。讹诈零成本,普通人买单。
最绝的是这1.9万的定性。叫"人道主义补偿"。店主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掏的钱。你看,好人被架上了道德高地,家属拿了钱还站在道理这边。连"退款"两个字都没人提。这哪是保护好人,这是给讹人者发了一张护身符。
说回家属这1.9万在法律上的说法。店主无责、官方确认,家属去要赔偿,不是没规矩管。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9万,够"数额较大"了。关键看家属有没有用威胁、要挟手段,让店主因为害怕才掏钱。明知店主没责任,还拿闹事、投诉、曝光去逼,那这钱拿得不干净。
再有一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家属编了"店主推人、撞人"的情节去报警,想让店主吃官司,这条就悬在头上。
真要闹到法院去告,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也是一条线。
得把话说清楚。这几条能不能真用上,看的是证据和主观故意。家属真觉得自己有理、只是索赔认知有偏差,和明知无责还恶意勒索,两码事。刑法讲谦抑,民事争议边界也得守。
可问题恰恰在这。本案最后是调解结的,1.9万定性成"人道主义补偿",家属全身而退。从头到尾没哪个环节去查:这10万是怎么开出来的,有没有要挟,主观上知不知道店主无责。查都不查,自然没代价。讹诈最舒服的状态,就是被认定"没过错"之后,钱照拿,人照走。
彭宇案没解决的问题,祁东又原样演了一遍。真相通报了一万次,讹人的成本还是零。所有还想伸手扶一把的普通人,被这一碗冷饭结结实实寒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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