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俊公司称遭冒名起诉#
8月25日,龚俊名下的上海旭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引发热议,公司委托律所声明称系遭不法主体冒名运营软件所致,且已于7月底报警。
一、涉诉基本信息
案件主体:原告为自然人曲某,被告为上海旭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安排:该案定于2026年9月8日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背景:上海旭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法定代表人龚俊,注册资本500万元,龚俊持股99%
二、公司方核心回应
冒名定性: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发布声明,称本案系不法主体冒用公司名义运营某款网络软件,导致相关主体遭受经济损失
公司立场:公司对涉案网络软件内容并不知情,相关事件亦非公司所为
报案进展:公司已于2026年7月27日就其名义被冒用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早于此次网络曝光和法院公告
三、工作室态度与舆论澄清
工作室声明:龚俊工作室官微发文称,不法主体违法冒用公司名义的行为极其恶劣,已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将委托律师继续通过报案等措施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警告造谣者:工作室正告相关网络用户即刻停止利用此次事件引申发布针对龚俊的侮辱、诽谤言论,否则将全面取证、备诉
原博主澄清:最初发帖称被拖欠宣发费用的剪辑博主已发布致歉声明,澄清事情“完全不针对艺人(龚)”,龚俊方(甲方)已与承接方(乙方)结清款项,问题系外包中间商(丙方)未向该博主结算所致,误会已和平解决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