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时评#:#民警殴打13岁男孩不能止于行政处罚#】13岁男孩回家路上,被两个大人无故殴打,其中一个还是警察。
8月22日,陕西榆林定边县的李先生反映,4月25日晚,13岁的儿子小李在回家途中,遭两名成年男子无故殴打,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耳鸣,打人的一个是民警郭某,一个是住房公积金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刘某。事后,当地公安对两人处以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时至今日,打人的一方既没有道歉、也没有赔偿。
两个成年人,对一个孩子动手,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根据李先生的说法,事发前,双方不认识、没有发生摩擦,即便觉得小李“形迹可疑”,刘某也不该上前踢孩子,用成年人的身份,压制未成年人。随后出现的郭某,亮明了警察身份,非但不保护孩子,还想接过孩子的报警电话,最后又给了孩子一巴掌,毁了孩子心中的民警形象。
家长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这是合理的诉求。根据律师的说法,从治安处罚的尺度看,殴打他人,被处以10天的拘留,罚款1000元,已经不轻了,但这个结果对受害方来说,还远远不够。孩子受伤后到医院检查、治疗,孩子休学后需要做心理疏导,这些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既然已经认定两个大人不对,就应该当面给孩子一个说法,完成对错误的弥补。
更重要的是,打人的两个人,都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守好纪律红线的自觉,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即便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内部纪律问责还没完。特别是郭某,身为民警,在非执行公务期间,同样要守法守公德。在公众场合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这是对职业身份的亵渎。家长多次询问调查情况,单位始终称在调查中,内部的处理,不能被轻易略过,必须给受害方一个交代。
说到底,两人一脚一巴掌下去,不仅让孩子身体受了伤、心里受了委屈,也给公众信任,留下了隐形伤口,本该守住底线的人越了界,本该保护孩子的人动了手,行政程序走完了,道义的账还没算清,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该问责的问责,这件事才能翻篇。 http://t.cn/AXpXzu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