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厂厂长
26-08-22 21:15

甲醛是一种刺激性有毒物质,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明确,甲醛严禁作为食品加工、保鲜添加剂使用。

它对人体的伤害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类。如果短时间摄入较高剂量甲醛,会刺激口腔、咽喉、消化道黏膜,出现咽喉灼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中毒症状。皮肤直接接触高浓度甲醛液体,可引发红肿、刺痛、皮炎。日常更需要警惕低剂量长期接触。少量甲醛随食物进入人体,虽一部分会在体内代谢分解,但长期反复摄入,会持续刺激消化道,损伤黏膜,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甲醛列为一类致癌物,长期接触会提升患病风险。

蔬菜表面沾染的甲醛,有一部分可以通过清洗去除,但无法保证完全清除。甲醛可渗入菜叶缝隙,普通冲洗很难彻底去除,浸泡时间过长还可能让部分甲醛渗入蔬菜内部。

甲醛不在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内,属于“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且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属于《刑法》明确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