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遭公职人员殴打未获道歉#【#公职人员施暴不能止于治安处罚#】近日,陕西定边县13岁男孩李明夜间走路回家,遭到两人无故殴打,造成闭合型颅脑损伤、耳鸣,巨大心理创伤让孩子近一个月无法正常上学。两名施暴者分别是当地公安民警郭某、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刘某,二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可事发之后,受害家属表示,至今没有收到对方的道歉,医疗相关赔偿也没有落实到位 。
一纸行政处罚作出,并不代表整件事就此画上句号。施暴者拥有公职身份,更该严于律己、敬畏法律,本应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却动手伤害毫无反抗能力的未成年人,行为本身更让人难以接受。行政拘留是治安层面的惩戒,但道歉、民事赔偿,是对受害孩子最基本的抚慰。身体伤痛可以慢慢医治,暴力留下的心理阴影,却会长久影响一名少年。
公众关切的不只是治安处罚是否落地,更关心公职人员施暴之后,配套的纪律处分有没有跟上。治安处罚之外,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规开展核查,厘清事件完整经过,根据情节作出相应政务处分,不能把治安拘留当作全部处置结果。
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法律理应给予倾斜保护。案件不能停留在罚完就了事,要推动民事赔偿、赔礼道歉落到实处,抚慰受伤的孩子。公职人员触犯法律,更要接受双重约束,只有让违法违纪代价充分显现,才能守护未成年人安全感,维护公职队伍的公信力。(半岛全媒体记者 姚绍毅) @大众新闻-半岛都市报 http://t.cn/AXpMDxx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