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bble_of_Rivendell
26-08-22 12:00

接上一条,去年找京东家政时发现阿姨必须购买450元的工具包才能上岗,并设下复杂条款导致想退费至少要干满两个月。之后我开始关注类似案例,发现从美团到58同城到轻喜到家等各种灵活用工平台都这么干,最早的从2021年就开始用工号费、设备费等各种名目收取200-1000不等的上岗费用,在各种法律咨询平台和黑猫投诉等随处可见这种押金要不回来、求告无门的案例。我认为这是实质上是变相收取押金,增加离职成本,将劳动者绑在岗位上,以应对苛刻的劳动条件和薪酬待遇引发的高离职率。但是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平台用设备费名义规避收取押金的法律风险,但这难道改变了其“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实质吗?各地人保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数年来在这种人力资源市场长期违法行为和劳动纠纷中扮演什么角色?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