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被民警掌掴致伤不敢出门#
今年4月25日晚间,陕西定边县一名13岁男孩和同学夜间步行回家,被公积金工作人员刘某无端以“形迹可疑”踢打,男孩报警后一直尾随刘某,途中刘某遇到其朋友民警郭某,郭某与李明发生口角,掌掴男孩致其轻型颅脑损伤、伴随耳鸣。
事后两人仅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事发至今,两名公职人员没有登门致歉,孩子医药费全部由家属自行承担,男孩留下严重心理阴影,近一个月不敢上学、不敢夜晚出门。
家属认为处罚偏轻,打算通过民事诉讼索要赔偿、要求正式道歉,涉事民警则否认当晚醉酒,单位也未给出后续处理方案。
本是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处置治安纠纷的执法者,却当场对报警的未成年人动手,完全背离岗位职责与执法纪律。
仅仅凭主观印象随意盘问、动手伤人,把个人情绪凌驾于公权力之上,即便治安处罚在法定区间内,但公职身份、殴打未满14岁未成年人、当事人正在报警等多重从重情节,让该处罚力度难以抚平公众与家属的质疑,同时二人所在单位未跟进内部政务处分,也暴露出人员日常纪律管理的漏洞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