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辟谣时代峰峻天价赔偿F1#
现在可真敢写,随便一个网友的留言就上热搜,不怕事大吗???
#曝时代峰峻要给F1赔15.5亿#
我虽然今天也写了,但我好歹也只是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侵权的可能性,最后我还说大概率是和解,我都没敢说赔偿~~~
既然说到了,我就来认真分析下。
其实这事儿,得首先弄清楚会适用哪国法律,我看那个网友用美金计算的。。
我查了下,F1相关商标在中国的权利人是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貌似是一家荷兰公司。
这家公司早就把“F1”“F1 Formula 1”等商标在中国注册了(也包括那个红色的logo),而且早在2004年就被中国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所以,如果F1要在国内告时代峰峻,适用的法律也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就是商标法的地域性原则——商标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在哪个国家受保护,维权也适用该国的法律。
所以也就不会用啥美金计算~~
然后,如果真侵权了要赔多少?
《商标法》的赔偿顺序是: 先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F1得证明因为这事少卖了什么商品或服务; 算不出来,就按侵权人的获利——时代峰峻靠这个Logo赚了多少钱,得有账; 再不行,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比如F1平时授权别人用这个标收多少钱; 如果以上都没法算,法院才在500万元以下酌情判(法定赔偿)。
此外,如果被认定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还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1倍到5倍)。
但请注意:无论怎么算,都得有证据。
F1要索赔,得拿出自己损失或对方获利的证据;时代峰峻也可以抗辩说自己没获利多少。
最后说句实在话:支持原创、尊重知识产权是对的,但别让“网传”带偏了节奏。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