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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1 14:50 微博认证: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

【#律师称时代少年团涉F1商标争议#】#时团演唱会官摄打码原因分析#8月21日,“时代少年团F1商标相似度”引发热议。娱乐法专家@娱乐法李振武 律师发文:商标像是一方面,但更离谱的不是那段宣传片吗?我看了一下对比视频,从节奏、人物出场方式、赛车元素等,都比较相似,的确很容易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合作。《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那目前来看,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定:
第一,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时代峰峻将争议标识用于演唱会海报、宣传片、周边产品等商业用途,是商业性使用的一种形式。
第二,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构图及颜色,或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从视觉对比来看,两者仅替换字母、保留轮廓与倾斜角度,构成近似的可能性还蛮高的。
第三,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当然这还不是说,粉丝能否一眼分清,而且我看之前粉丝也预警过,不过法律上考察的是,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是否可能对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存在赞助、授权关系。从目前的舆情来看,普通观众从视觉上的确很容易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合作,这本身也是“混淆可能性”的典型表现。

最后也说一下:F1官方目前的动作是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和诉前准备,并非法院的最终认定。而且目前时代少团这边也进行了打码 ,所以大概率也可能是和解。#时代少年团[超话]# #时团演唱会官摄打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