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婕律师
26-08-20 13:01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最近因为自己遭遇的事情一直在思考一些问题:律师是不是必须完全中立,不能支持女性权益?

我的观点是:执业中立 ≠ 个人思想彻底虚无,不等于不可以关切性别权益。

法庭上、代理案件的时候,我们的中立义务:接受委托之后,必须忠于委托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办案,不能拿个人价值观去践踏当事人权利,不能因为性别拒绝合法委托。

可以代理受害女性,也可以依法代理男性当事人,这才是执业层面的中立。

但是作为社会公民、自媒体发言的个人,我完全可以对公共事件表达价值倾向,可以关注女性处境、支持女性权益,这不属于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很多办理家暴、性骚扰案件的女律师,本身就公开倡导女性权益,这在行业内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职业禁忌。

同时,对公共事件发表个人观点,不等于办案会丧失客观。

一些标签的潜台词是:“你有立场,所以你的法律观点不用听”。

这个标签的好坏,不取决于标签本身,取决于使用者目的。现实里的女律师一旦站在女性受害者一侧,就很容易被直接贴上这个标签,直接剥夺专业身份,把你降格成 “立场分子”;

而男性律师表达偏向男性群体的观点,很少会被贴同类标签。

#女性职业发展##个人思考##律师说法#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