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钓寒江雪_202506
26-08-18 21:11

8月1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分别作出了二个驳回裁决,这二个诉讼都是张兰为原告,分别起诉《凤凰周刊》和白律师的名誉侵权案。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初审,法庭裁决认定《凤凰周刋》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张兰的诉讼请求。张兰不服进行了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张兰诉白律师案,由于白律师在其发表的视频作品中,使用了二个带有“侮辱性”的字眼,被法庭认定侵权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二审法院也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案件终审裁决后,张兰的苏律师在昨天第一时间,率先在网上公布了裁决内容。但公众对此却反应平平,截止今晚18时,苏律师二篇文章的热度和点赞都很低,一篇只有31个赞,另一篇241个赞。今天下午邓高静律师也公布了张兰诉《凤凰周刋》案被驳回的信息,虽然邓律师没有透露驳回书的内容细节,但也实证了张兰确实存在违反(行为禁止令)的行为。邓律师的文章发表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得到了公众争相阅读的热点,点赞率也达到5000+。巨大的反差正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的真实体现。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