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26-08-18 10:43 微博认证:齐鲁晚报官方微博

#4岁孩童正常行走遭员工开水烫伤#【#4岁儿童被开水烫伤商场一度推诿#,最终道歉赔偿】近日,成都市民杨女士(化名)反映,4岁小孩在商场被工作人员端着的滚烫开水烫伤面部及颈部。事发后,商场一度将事故归为员工个人行为、拒绝担责,引发家长强烈不满。8月6日,杨女士带着孩子在商场公共通道步行,孩子没有奔跑、冲撞等行为,正常行走过程中,被一名在岗员工手中端着的无盖开水泼洒烫伤。经医院诊断,孩子面部、颈部、胸部出现5%以上二度烫伤。

“孩子才四岁多,烫伤之后整夜哭闹,我们家人轮流守着,生怕孩子抓挠伤口引发感染。”杨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地点位于商场人流密集的公共通行区域,商场饮水取水点设置在顾客主通道旁,没有任何物理隔离、围挡防护,也无专人管理,长期默许员工端着敞开的高温开水在客流通道随意穿行,本身就是重大安全管理漏洞,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事发之后,双方协商却并不顺利。商场方面最初的说法是,员工喝水属于个人行为,商场不承担责任,只协调消费者和员工所属店家沟通。涉事员工也曾联系杨女士,表示自己只能承担200元赔偿。

杨女士提出诉求,商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孩子不留疤痕,赔付5000元;一旦出现疤痕,后续治疗费用由商场承担。可商场最初只愿意拿出5000元一次性了结全部纠纷,被杨女士拒绝。让杨女士难以释怀的,是事故发生后的态度。“从头到尾,商场没有主动过问过孩子的伤情,一直反复强调自身没有责任。”

17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反复沟通,涉事商场向家属和孩子道歉,并赔付1万元现金。据杨女士反馈,经医生复查确认,孩子大概率不会留下永久性疤痕,面部色素色差可在2至3个月内逐步恢复。Via.成都日报 (火火) http://t.cn/AXNsmks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