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岚
26-08-18 09:04 微博认证:作家陈岚,代表作《背后》

彭宇案中最大的bug也是它传播最广的抓手是什么?
包括我在内,很长时间都认为彼事件的过程核心是:“彭宇走在路上,看到一个老人摔倒,好心过去扶,而后被一把抓住讹钱。”而该死的法官竟然推论说“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起来”
——这个可太具有戏剧性,也太具有断崖般的道德冲突,一朵唯一纯白茉莉花,硬生生被狗世道给搞成了责任人?
天理何在!

这是引爆舆情最大的点,也是终极大杀招。

我是啥时候第一次听到不一样的陈述的呢?
至少有10年甚至12年以上,一个记者,为这个事,和我辩论了半天。对方反复强调“第一次在派出所出警后的笔录,彭宇是承认碰了的”,我当时根本不爱听。
双方都急赤白脸了,最后不欢而散。但说实在的,我内心里的理性是倾向于开始相信的,因为对方是央视司法节目的。确实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之后因为我是江苏人,隔三差五总能和一些南京亲友聊各种八卦,大家都没有目的,纯闲扯淡。几乎每一个人提到这个案子,都会说:你被媒体骗了。

昨天正好一位首页博主提到这个案子,同时我评论区也有一个网友以此案举例,我觉得有意思,花了点时间各种去检索资料。

核心事实是:彭宇和老太发生了相撞。他自己一开始也认可这个事。
至于谁责任更大?彭宇下车,老太擦车门而过,双方就跟鬼探头一样发生了碰撞。一审法院让彭宇承担40%责任,让老太自己承担60%。(老太股骨头骨折,这对老人确实伤害巨大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事情怎么发生转机的呢?
媒体介入。彭宇当时认识几个西祠胡同的斑竹,他通过斑竹联系了媒体,西祠胡同一些写手当时还发声了。
这是初代互联网运作的网红们。有点类似于,微博上一下子出来十几个大V给你发声说“压根儿没碰到,就是好心扶人而后被讹诈”
媒体那会比现在还要放飞十倍,
立即跟进。

最焦点的事实完全被扭曲成符合大多人朴素的正义感的场景“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出于好心去扶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太,而这个老太黑心一把抓住他讹诈”。
老太一家还有天然的舆论场劣势。她儿子是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还有一堆骚操作。比如他第一时间看到了第一次在派出所出警后的笔录,就掏手机拍了。后来派出所装修非常奇葩把一些资料搞丢了,包括这个原始笔录。老太儿子奇蠢无比来送人头了,就把拍照的图片拿出来。一开始说是接警派出所所长拍的,但图片参数很容易识别并不是。

这个是违规操作啊!又被媒体抓到,那是大丑闻。
所有跟此事有关的人都吃了挂落。
老太儿子潘辉被开除公职,扒了警服。后续据说是去当保安为生了。
到了这一步,
对于当时的南京司法系统来说,赶紧收场平息舆论是最重要的。
彭宇的意思是要翻案,翻一审的判决。表示自己是见义勇为。表示自己压根儿没碰过老太。毕竟最重要的证据“第一次笔录”已经不在了。只有间接人证。如接警警察的转述、医护的一些旁证。
而且媒体助力,他已经被打造成正义悲情英雄。

结果,二审法院调取到了发生碰撞时的110接警记录。双方当时都曾经报警,报警中都提到了“发生碰撞”。
有这个也比较过硬的第一时间的证据,
彭宇最终也接受了调解。赔偿1.1万元。

判决一审的王浩法官从此离开主审法官位置,永久背负着耻辱,在街道司法所做普通职员。
被撞的老太,股骨头一直没愈合好,儿子因为自己毁了,她也很内疚,3-4年后就去世了。
普罗大众以及媒体、以及自媒体,
一次一次往返提到那个被媒体塑造出来的“见义勇为扶起老人却被讹的悲情英雄彭宇”。
这已经是一个符号了。

但最核心的部分,如果一开始就被充分披露这个事实:
“彭宇下车、老太经过”
两人发生了碰撞,老太被撞倒股骨头骨折。一审法院判定双方都有责任,彭宇40%,老太60%

舆情能起来吗?
符号立得住吗?

二十年了,这个案子的当事人都已经隐入尘埃,死的死了。其他的估计也退休了吧?

这是一个初代的舆论操控关键认知的案子。当然,徐老太儿子的违规操作,也“功不可没”。黄泥巴抹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我是接着我另外一条评论那个白嫖新疆宾馆、“车上住宿费”的微博写的观点后续。这是这个系列的第三条。欢迎观看http://t.cn/AXNEIH3q

——当一个人只告诉你选择性事实时的,认知差异会有多大。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有一说一,兼听则明。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