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抱怨供应商不给好处费老板报警#【#厂长索贿25万还侵占公司43万获刑#】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涂料生产与销售郑某凭借出色的调色技术成为该公司不可或缺的技术骨干。加之他是公司合伙人冯某的表哥,刘某对他信任有加,不仅让他担任生产厂区厂长,还给予他“原材料入场否决权”。然而,郑某将这份信任当成了自己索贿的筹码。2019年至2024年,郑某利用负责生产管理及技术实验的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贿。在原材料收货、验货环节,他长期故意拖延卸货时间,倒逼供应商“拿钱了事”,先后向6家供应商索要好处费共计25万余元。郑某还将目光盯上了公司财产。经查,2018年至2024年,郑某利用职务便利,绕过公司正规流程,私自将公司的成品油漆、原材料及废弃油漆桶出售给甘某等人,销售金额达49万余元。为掩人耳目,他象征性地向公司上缴了5.9万余元,剩余的43.2万余元被其占为己有。
直到2024年12月,郑某向刘某、冯某“诉苦”:“以前供应商都会给些‘好处费’,现在他们觉得利润不高就不给了,我这损失可不小。”甚至凭借“老板亲戚”和“工厂首席调色师”的身份有恃无恐,主动向刘某出示了自己与供应商的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刘某发现除了其与十余名原材料供应商之间存在多笔异常转账记录,一些并非公司客户的油漆销售商、与公司无往来的废品站老板也频繁向郑某转账。2025年1月,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8月,公安机关以郑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邻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郑某在2018年至2024年担任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变卖公司资产,侵占公司财物43万余元;通过虚报房租的方式,将科技公司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1万元占为己有;同时非法索取、收受供应商贿赂25万余元。今年5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科技公司剩余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检察日报)@九派新闻 http://t.cn/AXNkHH0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