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子把朋友收养成女儿##不结婚的人老了可以找谁签字#【《我收养了一个朋友》:跳出婚姻与血缘,重新定义家庭】“如果社会制度完备,我们本不需要让朋友变成女儿。”银曙澜说,“老老照护”是将来社会绕不开的难题,“等我们都老了病了,两个老人互相照顾,这在韩国已经是很大的社会问题。”她认为,国家层面的公共照护体系必须跟上,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家庭,更不应只认可传统血缘家庭。银曙澜指出,她们的“母女关系”是一种权宜之计,真正的解决方案应该是一套能容纳多元生活共同体的法律制度。
近几年,韩国曾多次讨论过确立生活伴侣法,试图将两个愿意共同生活、彼此照护的成年人认定为“生活伴侣”,赋予他们类似婚姻的权利与义务,如财产继承、税务减免、医疗监护等,但每次提案均以失败告终。在中国,非婚同居伴侣在对方生病需要手术时,通常也没有法定的签字权。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条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个个人并不限于家属。假如自己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监护人就成了第一顺位的医疗决策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
“上海老人房产赠水果摊主案”就是这一制度的现实例证,2020年,上海一位88岁的老人将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留给楼下毫无血缘关系的水果摊主,并做了公证,引起轩然大波,老人的家属和水果摊主因遗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2023年底,法院认可了该协议的效力,因为这位老人在生前早已通过公证指定了长期照顾自己的水果摊主为意定监护人,在其失能后负责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而该水果摊主也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承担起了监护人的职责。
书籍出版后引起颇多争议。她坦言她们并非同性恋人,只是主动选择当彼此的家人,“两个人一起生活,不能就断定一定是恋人关系。像我们这样超越友谊的特殊家庭关系也是可能的。”银曙澜也从不认为自己的故事可以作为任何人的生活模板。“人生没有既定的标准答案,找到适配自己的生活才最重要,”她说,“无论你选择怎样的人生,都值得被尊重。”http://t.cn/AXNDeX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