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依法接受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部分主体伪造委托人印章印影、冒用委托人名义对外出具所谓“授权文件”,并据此制作、投放含有委托人旗下艺人肖像及姓名物料之相关法律事宜,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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