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普法搭子已就位# 我不看电视剧很多年了,尤其不爱看法制剧,一眼假。直到最近刷手机,总刷到《重器》,讲的是我师父那个年代的事。看里头那些法律人,有种莫名的亲切感。这些演员,尤其是那些老演员,演出了我师父身上那味。别人看的是戏,我看的是人。
剧中我印象最深、网上流传度也最高的,是李乡律师那几集。乡村教师乔至良跟魏三妹私下交往,魏三妹扛不住流言蜚语自杀了。全村人认准乔至良该死,检察院顺应民情,以强奸罪起诉。李乡接下案子,翻卷宗、看书信,得出结论:道德有亏,法律无罪。他当庭做无罪辩护,激起众怒和清算。乔至良还是判了死刑,李乡因无罪辩护沦为被告。
替一个全村人想杀的人辩护,然后自己也需要辩护。这事儿听着魔幻,但我确实听师父说起过。当年的法治环境,混乱到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公检法基本是清水衙门,工作人员多是转业军人,没经过专业培训,再加上那场严打,用现在的标准看,冤假错案在当时非常普遍。辩护权在那个年代,是奢侈品。剧里是李乡一个人,师父讲的是整整一个年代。
而那个时代的律师,站在现在看,是个非常奇怪的存在。跟检察官、法官、警察一样在体制内,有编制,领国家工资,但手里不掌权,专替人辩护。让一个这样身份的人去做这样的事,显得格外有冲击力。
同事劝李乡明哲保身,顺着大众情绪做从轻辩护,别惹祸上身。他没听。那个年代,一个年轻律师敢在汹涌民情里说"不",凭的不只是勇气,更是职业本能。这种本能搁在今天叫执业规范,搁在那时候,是拿命换的。
袁亦方律师千里奔赴,为李乡出庭辩护。他的法庭发言,现在听还是振聋发聩。公众不一定代表公正。情绪不能替代证据,民意不能代替法律审判。辩护只有两条路径,罪轻辩护与无罪辩护,如果无罪辩护就是包庇,被告人只剩下被迫认罪一条路。这个击鼓传花,鼓声不停,总有一天鼓声停下,因为那时,中国已经走上法治之路。
李乡、袁亦方、秦志高,不是编剧编出来的理想人物。袁亦方那些话也不是台词,是那一代法律人的信念。所以编剧有功底,把那一代人的样子抓得很准,往剧本里一放,自然传神。师父那代人做的,就是同一件事:替没人辩护的人辩护。
那场严打,发生在我出生之前。按理说跟我没什么关系。但师父带我的时候,总会把那一段历史讲给我们听。他办案的规矩,对案件的态度,都在那一桩桩亲历过的荒诞里磨出来的。这些东西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现在的执业。别人问辩护权是干什么的,那就是让再万人唾弃的人,也有上法庭说话的机会。
所谓《重器》,重的不是权势,是法律的底线、公正的信仰、理性的规则,正如剧中所说,情绪是短暂的,舆论是多变的。今天觉得坏人不配被辩护,明天舆论反转,谁都可能成为那个"坏人",而法律这条线,得有人一直守着。 #看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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