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天鹅之城的小团团
26-08-13 15:35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超话主持人(三门峡超话)

🔻来自新民周刊、越牛新闻等多家媒体消息📰,曾经在清华、北大等高校周边摆摊爆火的鹅腿阿姨,今年6月被网友举报,售卖所谓“鹅腿”实际原料却是鸭腿,引发全网热议。

🔻事件曝光之后,6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正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开展进一步核查,后续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距离官方通报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核查进展如何,一直是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

🔻8月10日,有网友在社交账号放出向市监、公安部门提交刑事举报之后的反馈后续。

🔻该网友透露,市场监管部门给出回复,案件目前仍然处在调查阶段。按照办案流程,一旦核查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会把完整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次调查要厘清的不只是“鸭腿冒充鹅腿”这一事实。鸭腿充当鹅腿售卖基本已经属实,当下核查核心重点在于🕵️‍♂️: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持续了多久,累计涉案总金额到底有多少。

🔻在食品安全消费领域,以假充真属于典型消费欺诈范畴。消费欺诈包含销售伪造产地、篡改生产日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是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各类情形。

🔻商家出现消费欺诈行为,比如隐瞒食材真实原料、虚假标注产品配料、虚构产品功效等等,都要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遭遇消费欺诈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同时主张价款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所以本案第一步,需要对鹅腿阿姨的行为作出定性: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如果最终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就要进一步核实欺诈持续时长、受害消费者数量、整体涉案金额。

🔻这些调查数据意义重大,一方面直接决定面向消费者的赔偿规模,另一方面,如果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行为还将触碰刑法相关罪名,行为人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此次网友提交刑事举报,也代表了大量普通消费者的诉求,公众期待案件能够得到一个清晰公开的处理结果,这件事显然不会就此不了了之。

🔻后续案件的调查结论、是否移送公安、最终作出何种处罚,我们也会保持持续关注👀。

#官方称鹅腿阿姨事件线索较多正核查# http://t.cn/R2WxHFa http://t.cn/AXNOPV2Y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