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8-13 12:20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每一个出生的孩子,都有一个亲爹。

人类还没有到无性繁殖的地步,每一个人类,都是由男性的精子和女性的卵子,结合发育而来的。

对于非亲生子女,应该让亲爹去抚养,而不是随便逮一个男的过来让他抚养,或者因为领了证就必须由他抚养,或者甚至哪怕不领证,也让他抚养,这个逻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无比搞笑。

谁的孩子,便由谁抚养,这是人类社会两性领域最基本的准则。

法律也应该支持这样的逻辑判断,而不是设置一些莫名的障碍,说在某些情况下,便不能做鉴定,这个事必须得捂着。。。几千年未见之怪异逻辑。。

如果一个女性不知道孩子的亲爹是谁,性关系乱到连孩子亲爹都找不到,则便由她自己承担全部后果。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自己承担后果,这是基本准则,而不是设置一些规则,可以让她随意逮一个男的过来抚养她的孩子。

这不是保护女性权益,也不是保护孩子权益,而是搞乱男女两性基本秩序规则。

孩子的权益固然要予以保护,但是需要找TA亲爹去保护。

对于非亲爹而言,他跟这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哈。他已然是受害者,法律和法院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受害者去承担本不应该由他承担的责任呢?

如果亲爹找不到,导致这个孩子生活得不好,则这个孩子应该去责怪TA妈,跟TA的非亲爹没什么关系。

单个人类个体可以无耻,但是法律和法院不能无耻,如果法律和法院也无耻,则整个社会都会倾向于变得无耻,因为不无耻的话,活不下去。这叫无耻规则下的生存法则。#老人诉孙子非亲生不可凌驾法律程序##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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