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回应陌生人为17岁女儿流产签字#【媒体就不要和家人联手逼死孩子了】
偶尔看到《南方周末》文章,《监护人不知情,“陌生人”签字,一名17岁女孩隐秘流产》,记者余伊和责任编辑黄思卓这种文章,让我恶心坏了。
这事想都别想,女孩谈恋爱,不小心怀孕了,男朋友陪着到医院做了流产,孩子还小,不敢告诉家里,就是这么件事。
确实家里要教育孩子,不要早恋,尤其不要发生怀孕这样的事,但是这样的事能挡得住吗?哪个大学附近的医院,做人流不是主要业务?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二外附近地铁站小三轮,上面的广告就有无痛人流。
青春期不小心怀孕了,这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但是这难道不是青春生活的一部分,正常的女孩都可能碰到这样的事。医院里正常做这手术,确实有经济收入,也是帮助特殊时期的女孩解决了问题。总有还在学业中,不小心中了招的女孩,就这么点事,把她们逼死吗?怀了孕的女孩,也不都是作风不好,做事出格的,和自己的男朋友,这是多大的罪吗?谁没个情不自禁的时候?
文章中这女孩是小,管教也是家里事,医院也没有责任,不让她做手术,这女孩不找医院,就会去找小诊所,黑诊所,一定要通知家长,女孩打死也不愿意。哪个十几岁的女孩这样事愿意告诉父母的?
事已经发生了,女孩身体也没事,这事就这样了,还要追究谁的责任?要说责任,父母没有管教好,这是最大的责任。
把矛头指向医院,医院有什么错,医院不做这个手术,能损失多少钱?但是不做这个手术,女孩最后出了事怎么办?一定要让一个17岁的孩子把小孩子生下来吗?
最扯蛋的事,这事已经发生了,家长和女孩多沟通,这事只要不是被性侵,那不得认了,把事闹大,就是医院赔点钱,这钱能发财吗?女孩从生理到心理都在承担巨大冲击,弄不好这一辈子都受影响。
社会对未成年女孩怀孕要什么态度,我的看法是要多教育,最好别发生,真要发生了,只要不是性侵,那就容忍,这是女孩的隐私,悄悄地解决了,别让这事对女孩身心有大影响。
媒体和家长联合起来闹,这不就是要把女孩往死路上逼吗?#未成年人流产医院为何陷入两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