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刺19岁辅警摩托车噪音达110分贝##男子被炸街吵醒刺死骑行辅警#
这起案件的标签,乍一看很容易让人以为受害者是正常执勤、无辜殉职的辅警,当事人因被噪音无端行凶。但再看报道就会发现,深夜改装车辆轰鸣炸街的当事人,正是就是这个被刺身亡的19岁辅警(这个年龄确定能当辅警?),而且扰民行为早已多次发生。
有人说:事发不在辅警工作时段,公职身份不该纳入案件讨论范畴。但问题是,车辆改装、夜间飙车、噪音扰民,本来就是辅警应该管辖的,结果此人自身却成了制造噪音的人,这种身份的错位,恰恰暴露了当地对炸街行为的治理长期缺位的程度有多严重。
噪音对人情绪控制能力的显著影响是有科学证明的。长期反复的夜间轰鸣持续摧残居民睡眠与精神健康,而且类似的情况不只出现在当地,而是现在城市的普遍情况,这让行凶者收获大量民众共情。
我当然认同情理不能凌驾法律。行凶者随身携带刀具,具备事前预备性,冲突发生后多次朝着要害部位捅刺,作案手段残忍,造成他人死亡,多项法定从重情节确凿。即便归案后主动坦白具备从轻条件,也不意味着可以免除重刑。
尽管如此,我认为直接判处死刑是偏重了。可以理解法律对私刑报复行为的警惕,一旦默许民众自行使用暴力解决邻里、噪音纠纷,公权维权渠道便形同虚设,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想想:老百姓为什么会同情凶手?是不是因为噪音扰民没有通常的投诉处置渠道?是不是因为公共治理不完善,甚至连辅警这样的社会秩序维护者自己都在炸街?
凶手当然应该受到严惩,但有关部门对炸街的长期纵容、治理缺位,是这起案件不可忽视的背景。在责任划分上,至少凶手不应该承担全责。不光死者有过错,当地政府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看报道,辅警摩托车排气管经非法改装,实测噪音达110.9分贝。
查了下110分贝有多响。它相当于一场摇滚演唱会的前排、电锯工作和1000响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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