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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12 10:56 微博认证: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栏目官方微博

【#男子分手十多年想要回30克金手镯# 金手镯是否在媒人手里? 】郭先生今年52岁,2010年经人介绍交了一个女朋友。郭先生说,恋爱期间他送给女方一个30多克的金手镯,当时金价是305元每克。恋爱谈了两年,两人就分手了。郭先生说两人分手后仍保持着朋友关系。今年6月,他还去义乌找过女方。郭先生得知当年送出的金手镯,被前女友还给了媒人。他很意外,希望要回手镯。媒人谭女士表示当时只是牵了个线,不能叫媒人,金手镯自己没收到。对于这只金手镯的去向,大家各执一词。目前,郭先生还在收集相关线索。

记者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特约律师。律师表示如果明确指向以结婚为目的的三金、车房,最后双方如果没有结婚,需要进行退回,如果普通礼物,是不需要退回的,退回给媒人的东西,媒人不是礼物的送出方,继续持有该物品实际上没有合法依据。 http://t.cn/AXNoQU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