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天桥打人事件#这件事有个很诡异的地方。
犯事的城管今年45岁,他虽然是临时工,但已经不是新人,也不年轻了。肯定有处理摊贩抗拒执法的经验。
但他在摊贩反抗时,一没选择向领导汇报,二没选择报警抓人。而是选择找两个同事过来报私仇,殴打摊贩。
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合理解释,他一个临时工,并不具备单独执法资格,他过来是替领导干私活(收钱)的。摆摊在大城市的繁华路段,要么是交钱了的,要么是城管局领导的亲戚。只有是过来收钱,双方发生矛盾冲突,这事才不能按正规程序走。
烂泥坑里无好人,只有制度改变了,城管和摊贩们才有走出烂泥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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