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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12 09:16 微博认证:头条新闻官方账号

【#多方回应员工入职6天医院内离世#】#律师解读员工入职6天医院内离世#7月30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中心医院一名入职仅6天的女员工孙某某被发现在医院内死亡。事发至今已逾两周,遗体仍存放于殡仪馆,尚未下葬。

据孙某某父亲孙先生转述,监控显示7月29日18时27分,女儿完成手术后消失在监控画面中;7月30日10时03分,保洁人员在医生专用楼道处发现其倒地。医院随后组织抢救。

8月10日晚,记者从临汾市警方获悉,孙某某的死亡目前已经排除他杀的可能,且已经将结果告知死者父母,“我们一切都是按程序走的”,如果家属需要相关的材料,可以通过律师走合规手续调取。

8月11日,临汾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走流程,我们把相关的表都填好了,都给人社局交了。工伤认定的主体在人社局,而不是在医院。”关于尸检一事,主要是因为人社局要明确死亡原因。“按道理尸检不尸检,这是家属自愿,不能强求。”孙父称女儿离世,爱人希望孩子遗体完整,因此不愿意尸检。

律师分析认为,本事件的争议核心在于“死因不明”情境下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后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可视同工伤,但因家属拒绝尸检导致医学死因无法明确,人社部门在认定时将面临事实不清的困境。虽然尸检并非工伤认定的法定前置程序,家属享有拒绝的权利,但在行政机关或用人单位对死因提出合理质疑时,家属需承担“突发疾病致死”的初步举证责任,拒绝尸检将直接导致关键证据缺失,面临因“举证不能”而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法律风险。 (浪涨新闻) http://t.cn/AXNoSC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