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
26-08-11 11:04 微博认证:都市时报官方微博

【#恋爱时备注自愿赠与分手索赔11万#】#转账备注不求结婚分手索赔11万#恋爱期间转账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2023年10月,陶某与罗某确立恋爱关系。相处过程中,陶某多次通过微信向罗某转账,部分转账备注写明:“给老婆大人买喜欢的东西,不要求结婚,只要能陪伴在身边就好!一切都是老公自愿的赠与。”二人感情破裂之后,陶某起诉,一开始主张是借款,要求对方返还11万余元。在被告否认借贷关系后,又变更诉求,要求撤销赠与,追回钱款。

一审法院查明,转账备注已经清晰写明属于自愿赠与,并且主动排除以结婚为前提,不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陶某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一审驳回其全部诉求。陶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表示,恋爱关系结束属于情感变化,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也没有证据证实存在胁迫、欺诈。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陶某上诉。(中国法院网) http://t.cn/AXNiGn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