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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10 20:33 微博认证: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零度时评#:武汉城管协管员与摊主起冲突被刑拘!#城管摇人报仇打赢了架输掉了法#】挨了打能不能摇兄弟来报仇?法律早就给了答案:不能。

8月9日晚,湖北武汉武昌区一处人行天桥上,城管协管员金某巡查时,与摊主黄某某、任某某因摆摊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摊主先动了手,将金某面部打伤。事发后,金某的同事严某、郭某闻讯赶到现场,三人一同对两名摊主实施殴打。8月10日,当地通报,金某、严某、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事一出,评论区里吵翻了天。有人说,穿制服的动手,这还得了?也有人替城管叫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谁能忍得住?还有人盯着要害问:两边都动了手,怎么光处理协管员这边?咱们一层一层来捋。

先看摊贩这边。小本买卖不容易,可无论生活压力多大,一言不合先动手,就是错了。黄某某、任某某把金某脸部打伤,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摆摊问题谁对谁错,原本有商量、有投诉、有报警这些路子可走,偏偏选了拳头,就突破了法律底线。不管什么身份,谁先点燃火星,谁就得承担责任。法治社会,不认“谁弱谁有理”。

再看协管员这边。工作期间挨了打,心里委屈,谁都理解。可金某接下来的选择,不是报警、不是固定证据,而是叫来同事回击。严某、郭某闻讯赶来,不仅没有制止冲突、保护现场,反而加入了围殴。这一刻,行为性质就变了。法律保护正在遭受侵害时的必要还击,但绝不开“摇人报仇”的口子。金某挨打是受害者,纠集同事打回去,就成了施暴者。三人因此被刑拘,一点也不冤。

更扎眼的,是现场另外三名穿制服围观的人。这不是个人冷漠,是岗位职责的集体失守。身着这身制服,便天然承载着维护秩序、制止违法行为的职责。三人在实施殴打,三人在一旁目睹而未予制止,这种情形暴露出这支队伍在日常教育和管理上存在深层次问题。因此,追责的板子既要落在挥拳者身上,那些袖手旁观的在场人员同样难辞其咎。

这起冲突里,从口角到互殴,中间有无数个可以踩刹车的时刻。但双方都被情绪冲昏了头,没有一个人选择冷静。摊主动手在先,逃不掉责任;协管员报复在后,付出了更沉重的代价。两拨人这会儿冷静下来,大概都想明白了同一个道理: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小事闹大,把有理变成没理。

城市管理从来不是要消灭烟火气,也不是要纵容占道经营。摊贩有生计压力,协管员有考核压力,两边的火气都容易一点就着,可越是容易擦枪走火,越要把法治刻在心里。这起事件最值得汲取的教训,不是同情谁、指责谁,而是让各方都看到:只有规则清晰、执法规范、监督到位,街头巷尾的琐碎矛盾才不至于一再滑向暴力。让管理者有章可循,让被管理者有理可讲,让每一次冲突都能在法治框架内找到出口。这才是基层治理该有的模样,也是一座城市真正的体面。 http://t.cn/AXNIFq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