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星资产
26-08-09 06:32 微博认证:深圳市前海朗马投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控股股东,无耻掏空,坑害股民,丧心病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应该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请证监会公安部立案调查。@证监会发布

据《消费日报》报道,该报记者接到投资者举报:欧菲光实控人蔡荣军通过其控制的体外公司“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菲光”),以不公平关联交易、技术无偿输送、成本转嫁及资金占用等手段,系统性掏空上市公司,将高景气赛道的利润与估值转移至个人腰包,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欧菲光主业承压,体外公司高歌猛进

这起风波的焦点,源于上市公司欧菲光与其实控人旗下光模块企业新菲光之间悬殊的经营状况。

资料显示,欧菲光自2010年上市以来,曾是消费电子产业链上的重要力量。但近年来公司经营承压,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营收221亿元、归母净利润仅4163万元,而2026年一季度更是出现了79亿元的亏损。

但是在过去五年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高达数80.86亿元,但主业盈利能力却持续低迷,扣非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这种高投入与低产出的反差引发了外界的强烈关注。

与上市公司的萎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蔡荣军控制的新菲光正身处AI算力爆发带来的光模块需求热潮中,业绩高速增长。

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20年的新菲光,专注于高速率光模块(涵盖10G至1.6T及更高速率)与AOC产品研发制造。近期报道显示,新菲光的光模块产线处于满产状态。其中,光明工厂800G产品月产能可10万只,1.6T产品月产能4万只,北美工厂1.6T月产能在1万只左右。目前该公司已拿到北美客户供货资格,正急于扩产以满足订单,目标是在3年内达到400亿元的年产值。

一边是上市公司主业深陷亏损,一边是实控人私企在风口上迅猛扩张。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景象,构成了此次举报欧菲光实控人蔡荣军的核心背景。

举报焦点:关联交易、技术复用与成本转嫁

投资者的举报详细梳理了被其称为蔡荣军“掏空”上市公司欧菲光的三条主要路径:

1. 不公平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根据欧菲光公告,2025年与新菲光、新思考(新思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总额约为6.1亿元,2026年几乎翻倍至11.56亿元。而新思考、新菲光均由蔡荣军控股。举报指出,在业务分工上,欧菲光主要为新菲光代工光模块所需的光学组件、玻璃桥、精密结构件等,毛利率仅5%-8%。而新菲光则负责组装的800G/1.6T光模块整机毛利率则高达18%-25%。举报认为,欧菲光在低毛利环节苦干,而高毛利整机销售利润则流向实控人的体外公司。这些都加剧了外界对于欧菲光与实控人体外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的疑虑。对于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司公告中“参照市场定价”的表述被指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比价或评估报告支持。

2、研发成果归属争议,技术或遭“体外复用”欧菲光财报显示,近五年来公司累计投入的80.86亿元研发资金,围绕着智能手机光学、智能汽车电子、微电子传感、VR/AR 与工业机器视觉四大主线布局。与此同时,欧菲光也有布局 WLG 晶圆级玻璃与全套微纳光学加工产线,2026 年新设全资子公司承接 CPO 光无源器件相关工艺落地。另外,国家专利局检索显示:欧菲光累计申请数千项光学核心专利,部分专利覆盖CPO玻璃桥、晶圆级玻璃、高精度光耦合、光模块精密加工等核心技术领域,所有专利权归属上市公司。举报材料称,部分涉及CPO(共封装光学)等前沿领域的核心工艺,是由上市公司投入巨额研发经费完成验证的,但这些成果却疑似被直接用于新菲光的光模块产品中,大幅降低了后者的研发成本与试错风险,而上市公司则独自承担了研发失败的代价。值得关注的是,欧菲光近期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西欧菲光学微纳器件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聚焦于光模块相关光无源器件,这使得其研发脉络与体外公司的业务关联更为复杂。

3、成本分摊疑云,费用或转嫁上市公司举报还指出,欧菲光与新菲光这两家公司在厂房、设备乃至管理体系上存在共用情况,但成本分摊机制不透明。比如,厂房折旧、设备摊销及管理团队薪酬等费用大部分计入了欧菲光报表,而新菲光仅承担少量一线生产人工成本,共享基础设施几乎不承担费用。显然,两家公司共用资源,但成本与费用却完全被转嫁到欧菲光一家公司的做法同样涉嫌利益输送。

不止新菲光,还有“新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蔡荣军体外培育的模式并非孤例。此次举报也提及了另一家由其控制的公司——新思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思考”)。欧菲光曾明确表示,公司未持有新思考股份,但新思考是公司实控人蔡荣军控制的企业。新思考电机成立于2014年,主营业务是微型精密马达,是早年从欧菲光拆分VCM马达核心业务。今年7月,新思考向港交所二次递交招股书,重启港股上市进程。招股书显示,新思考客户集中度极高,欧菲光是其报告期内最大的客户,贡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37.9%、27.6%、30.4%及41.7%。两家公司这种深度捆绑关系,使得其业务真实性和交易公允性面临审计压力。而且欧菲光承担了新思考分拆出之前的全部研发成本,成熟后高毛利业务就分拆出来归实控人私人企业。这也被举报者视为与“新菲光”采用相同逻辑的通过“体外培育”模式掏空上市公司的案例。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