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8-08 20:30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热搜上这个 #18岁女孩遭强奸案被挂案五年#就是之前提到的,争议巨大的包养强奸案。这种案子只要拿出来,警方就会非常被动。原因很简单,证据一直都是那么一套。为什么5年前不抓强奸,现在这个女孩子反复自杀之后,警方又去抓了强奸?

同一套证据,在同样的法律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果?

所以这类案子都是圆不回来的。

回到案件本身。里面有三个人。一个是女方,当时年仅18岁,一个是现在的案犯,比女方大十多岁并且已婚的案犯,还有一个是和女方反复结婚离婚并且有孩子的丈夫。

这女孩子是先和已婚的案犯认识,并且发生了多次性关系的。期间双方性行为是比较暴力的。这个时候女方又找了一个谈婚论嫁的男友。这个男友刚开始肯定是不知道女方有个年长那么多的已婚男人的,不然也不会开始关系。

后来男方就发现女方的这个年长的男友了。女方坚持称她认识男方之后,就和已婚男友断掉了。她和那个男人发生的关系是不自愿的,她是被强奸的,是受害者,接着就报案了。

这个案子刚开始,警方认定不是强奸。原因就是从女方和案犯长期的性关系和她报警的情况来看,认定不属于强奸。

这女孩子后来和男方结婚并且有了孩子。男方对这个女孩子一直都不信任。毕竟警方没有认定他老婆是被强奸不自愿的。接着就是这名女孩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反复的自杀,来逼迫警方立案。24年立案,整个立案思路就变了,不看案犯之前和女方的性行为,从女方交了谈婚论嫁的男友之后,就推定女方是不愿意和已婚的男人发生性关系的。

接着同一份案卷,就变成案犯强奸,然后性质恶劣,隔了5年判定强奸成立,判5年。

立案之后,女方的这个前夫,也相信了警方的说法,或者说他有了一个台阶可以下。重新去向女方要求复婚,并且为自己之前不相信女方是被强奸的事情道歉。双方现在又复合一起养孩子去了。

所以就有了今天热搜上的这个案子。一模一样的证据,5年前不是强奸,5年后定了强奸。不定强奸,是考虑到女方和案犯的连续多次性关系,定强奸就是只看这一次。核心就是要警方给这个女孩子的老公一个说法,这女孩子是被强奸还是自愿和一个已婚男人发生关系的。

开始认定女方是自愿的,不是强奸,女孩子就反复自杀。认定强奸了,女孩子就和老公复婚了,也算是总算把问题了结了。

但法律上,确实很难讲通。

发布于 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