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19岁少女遇害案#😢1999年10月25日凌晨,云南宣威乐丰乡新德村,20岁无业男子代贤峰伙同浦绍丙、肖本义预谋抢劫村中小卖部。代贤峰敲窗向19岁少女徐文素赊烟被拒,竟翻窗入店持刀疯狂追刺,在她面部、颈部、背部留下三十处锐器伤,徐文素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代贤峰抢走数条香烟后逃逸。
🚨案发不久,代贤峰的哥哥代利峰向乐丰派出所举报弟弟下落,并于1999年11月1日带领公安人员在昆明将其抓获。2000年7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代贤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一审宣判后,代贤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0年9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据此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步改判,成为日后争议的核心。
😣最刺痛人心的是程序问题。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全程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参与庭审,没有告知家属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刑事判决书也未送达至家属手中。徐家仅凭派出所一名工勤人员随口转述,以为凶手早已伏法,悲痛中以为正义已经伸张。
😱直至2010年,村中传言才击碎徐家多年的平静:「代贤峰还有几年就出来了」。姐姐徐皎月前往曲靖市中院调取判决书,才知道死刑早已改判死缓。此后她辗转申诉16年,2012年云南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明确不予抗诉。
📝家属的申诉聚焦三大焦点:第一,代贤峰并非主动投案,是亲属举报并带路抓获,多份审讯笔录供述互相矛盾,仅凭亲属协助抓捕认定自首缺乏事实支撑;第二,原审未告知诉讼权利、未送达裁判文书,严重侵害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第三,手段极其残忍却改判死缓,量刑畸轻。
📬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答复称,原办案机关未依法告知被害方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确属程序瑕疵,但徐家2011年前后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得到了法律救济,属于法院对该瑕疵的补正。但徐皎月不认可:「这怎么能算瑕疵补正呢?我们一直申诉的是代贤峰的改判问题。」
🔍转机出现在202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交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办理。4月,省检察院电话通知徐皎月并预约当面听取意见。6月9日,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书面答复函,明确该院已于2026年1月27日受理本次刑事申诉。
🏚️主犯代贤峰服刑期间历经减刑,于2014年前后刑满出狱,两名同案犯于2012年落网后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村民称,代贤峰出狱当天其家人燃放鞭炮、宴请亲友庆祝,徐皎月多次前去讨要说法,未见到人。2022年,父亲徐兴能抱憾离世。
🕯️27年过去,徐皎月仍未放弃。她期盼此次复查能够启动全面审查、甚至是异地审查,以公正的结果告慰妹妹徐文素。「目前案件正在我院办理程序中,办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这句写在答复函上的话,是一位姐姐用半生奔走换来的司法回应,也是这起惨案重归公正审判的希望所在。#中国[超话]##微博视频号续航计划# http://t.cn/R2WxOVh http://t.cn/AXCeD1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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